李莲贤
耒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挂职)
分管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协管发展改革、法制、安全生产和矿产品税费征管工作。
李莲贤,男,汉族,湖南道县人,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耒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挂职)。
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987.09—1991.06 湘潭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
1991.07—1993.12 零陵行署办公室秘书科科员(期间,1991年12月至1992年12月参加零陵地委驻道县东门乡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任联络员)
1993.12—1995.06 零陵地区行署办公室综合科科员
1995.06—1997.01 零陵地区行署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综合科支部组织委员
1997.01—1997.03 永州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1997.03—1997.11 永州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科员
1997.11--1999.11 永州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9.11—2002.04 永州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文电科秘书科支部书记(期间,2000年9月至11月在永州市委党校科局长进修班学习,2001年1月至12月参加永州市委驻双牌县塘底乡麻滩村建整扶贫工作组,任组长)
2002.04—2002.11 永州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室第一副主任(主持工作)、经济室支部书记
2002.11-2004.03 永州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室主任(副处级)、经济室支部书记兼永州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期间,2002年至2004年参加湘潭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4.03—2007.12 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副处长
2007.12—2010.03 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综合处支部书记(期间,2007年6月至7月参加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赴法国进行地方政府法律实施机制培训,获法国巴黎政治学院结业证书)
2010.03— 省政府法制办秘书处处长
2010.04—2010.06 耒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候选人(挂职)
2010.06—耒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