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物产丰富,水路、陆路交通方便,商业历来发达。据史载,清代境内沿耒水有商埠码头20余处,陆路有驿铺35处,都是商品集散地。有商店字号1000余家,从商人数达6万余人。民国时期,市场逐步从耒水沿岸向公路、铁路沿线转移,哲桥、小水、公平、东湖等地处车站,商业发展较快,民国31年(1942),出现合作社商业。但民国时期战事频仍,民无宁日,商业不如清代繁荣。抗日胜利后,连遭水旱灾害,经济萧条,县内商店虽然恢复,但仍不到战前的一半。
1949年10月后,私营商业得到恢复,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兴起较快。1956年私营商业经过社会主改造成为集体经济,纳入国家计划。随着建立城乡分工和商品供应分工的供应体系。国营商业负责城市和工矿区的商品供应、主要经营工业品;供销合作负责农村销售,经营农业生产资料、食杂果品和日用杂品;物资部门负责计划物资的统配和供应。
“文化大革命”中,商业部门受“左”的影响较大,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境内圩期统一,市场管理过死,严重阻碍了商品的交换,挫伤了商品生产的积极性。1968年营业额下降,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仅4499万元。
1978年以后,商品实行改革开放方针,个体商业和乡镇集体商业得到发展。以国营商业为主渠道、集体商业为辅助、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分工和商品供应分工的供应体系也被打破,商业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
1990年,全市有商业机构6773个,从业人员21274人。其中全民机构338个,5151人;集体机构1186个,8234人;个体有证商店(摊)5249家,7889人。社会商零售总额4.2123亿元(含生产资料8274万元),较1988年增长9.5%,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3911亿元,较1988年增长19.5%。城乡集市贸易总额1.3853亿元,较1988年增长53%。纯销售2.8268亿元,其中全民商业7522万元,集体商业1.1983亿元,个体商业8763万元。
经济成分
国营商业
东汉建武年间,耒阳置铁官,营铁。耒阳历史上食淮盐,元代改食粤盐,清康熙六年(1667)复改食淮盐。盐实行官卖,县设盐贾局,按丁市贾。民国28年(1939),设立耒阳食盐验放处,经办食盐业务。民国31年,成立耒阳城模范官销所,办理证卡、销售食盐。后食盐由官办改为代办,县城设食盐专卖所,集镇设代办所。民国33年,曾实行按口配售食盐的办法,每人每月12两(合0.375公斤)。民国35年12月,取消配售废止公卖店,让盐商自由运销。
1949年10月,成立国营耒阳县贸易公司,经营粮油、食盐、、布匹,收购农副土特产品。1951年5月,成立中国粮食公司耒阳县公司(1952年10月由县粮食局接管其业务),10月成立中国百货公司耒阳商店、耒阳盐业分销处。之后,陆续成立中国食品公司耒阳转运站、中国石油公司耒阳批发处等国营商业机构。1956年,成立县商业局,除粮食局经营粮油,自成系统外,其它各类专业公司,归口商业局管理。全年商品销售总额为1789万元,上交国家利税99万元。1957年6月,成立耒阳文化用品公司,并在豆腐合作商店和蔬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蔬菜食品杂货公司。1958年2月,调整商业机构,商业局除保留盐业公司外,撤销原所有公司,按业务性质分为百货、纺织、医药、石油、煤建5个经理部。6月,耒阳商业局与县供销合作社合并为商业局。当年商业销售1623万元,利润144万元。
1960年后,又先后成立外贸采购站,经营上级指令收购和调拨出品物资;成立耒阳县物资局,管理经营计划分配物资和各项专用物资。
“大跃进”中,工农业生产全面昌进,忽视客观经济干规律,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加上1959~1961年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物资匮乏,商品短缺,日常主要生活用品实行凭票供应,主要消费品零售额大幅度下降。1961年,百货公司零售棉布1.23万米,比1957年下降62.8%;全县销售生猪2043头,比1957年下降94.2%。直到196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恢复,国营商业才走出困境,商品供应紧张有所缓解。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商业遭到严重冲击,管理、经营机构瘫痪,商品流通渠道阻塞。1968年11月,取消商业局、物资局和供销合作社建制,成立耒阳县革命委员会人民购销服务站,统管全县商业,进行综合经营。是年销售总额降为2155.3万元,利润仅93.1万元。1971年8月,恢复商业局、物资局和各专业公司。1975年,由物资局和各专业公司。1975年物资局分出农机公司。1976年外贸采购站由商业局划出,成立独立经营系统,关成立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是年销售总额上升到7091万元,为1968年的3.29倍;利润259万元,为1968年的2.78倍。
1982年2月到1984年10月,先后将医药、食盐、石油、烟草等商品经营业务划出,分别成立专业公司,实行产销一条鞭经营。
1984年,在国营商业系统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大锅饭”的分配制度。1988年,14个公司级单位与83个核算点,实行承包的13家,领导班子自行组阁的1家;174家批零网点,实行承包的131家,租凭30家,股份制1家。承包经营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但由于制度不完善,经济效益不够理想。
1990年,全市商业有各类国营公司33个,机构338个,职工5151人。商业零售总额2.8268亿元,其中商业系统7522万元。
附:国营商业机构名称
商业系统 百货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肉食水产公司、副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蔬菜公司、商业贸易公司、工业吕贸易中心、新生工矿贸易公司、红卫工矿贸易公司、珠矶滩工矿贸易公司、白山坪工矿贸易公司、南阳工矿贸易公司、食品加工厂、冷冻加工厂。
食粮食系统 粮油购销公司、粮油议价公司、饲料工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储运公司、市面粉厂、城关粮站、灶市粮站、新市粮站、马水粮站、东湖粮站、夏塘粮站、哲桥粮站、公平粮站、仁义粮站、城关米厂、灶市米厂、饲料厂。
物资局系统 市物资公司、金属材料公司、轻化建材公司、机电设备公司、物资贸易中心、金属回收公司。
其他 市医药公司、市烟草专卖公司、省煤炭公司耒阳购运站、省盐业公司耒阳支公司、市石油公司、市木材公司、市农机公司、市种子公司。
集体商业
供销合作社
民国22年(1933),省建设厅委派合作指导员刘邦佐到耒阳开展合作社事业。民国25年,在县政府内设合作指导室。民国31年1月,成立耒阳县合作社。民国33年,耒阳沦陷,县合作社解体。民国34年,日军投降后,陆续成立了乡镇合作社8个,保合作社116个,有社员14366人,股金2550万元(法币)。民国36年12月,建立耒阳县合作联社,分供销部和信用部,发供销业务为主,兼营信贷。供销部经营大米、杂粮、煤炭、油盐、布匹、文具、种籽、农具;兼办仓储及运输业务。民国38年秋全部星散。
1951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合作科。8月,组建耒阳县合作总社。是年起,秉着便于群众购买,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发动群众入股建立区供销合作社,对入股资金实行利润分红。到1954年,全县13个区全部建立合作社,有社员13296户,集股资金14.48万元。1957年,全县有供销零售机构116个,批发机构14个,农产品采购机构53个,人员918人,为1951年153人的6倍。1951年~1957年,实现利润227.4万元,上交国家税收146.5万元。
1958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同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撤销13个区供销合作社,建立19个公社供销社部。1961年9月,县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分开,并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撤消19个公社供销部,建立47个公社供销合作社。次年7月,建立8个区供销合作社,分辖47个公社供销合作社。1961~1965年,销售总额1.0872亿元,实现利润412.5万元,上交国家税收276.3万元。
1968年,撤消县供销合作社、商业局、物资局、合并为耒阳县革命委员会人民购销服务站。1976年,恢复供销合作社。
1983年央基层社发展社员,扩大股金,选举理事、监事。到年底,全县扩股后,共有社员17012户,股金增至35.8万元,占基层社自有资金的8.2%。1984年,进行体制改革,改全民为集体,向社员分发了从1962年以来历积欠红利91619元;在门、店、组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乡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制度。1988年,长期亏损的仁义区社实行招聘承包经营,一年后扭转亏损局面。
1990年底,市供销合作社联合作社联合社有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食杂果品、生活日用品、综合贸易、物资回收6个直属公司,新市、马水、东湖、夏塘、公平、仁义、哲桥、市郊8个区社及其直辖的47个乡(镇)分社;有经营机构588个,其中工业品批发58个,农产品收购57个,零售网点416个,饮食网点39个,服务网点18个,另其储运机构11个。职工2748人,销售总额8160万元,利润总额40.9万元。
附:双代店
1976年,按县革命委员会部署,农村大队普遍建立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资金公社供销售垫出,人员由大队推荐,亦农亦商。1977年,全县有双代店522个,双代员1206人,铺底资金105.6 万元,代购109.1万元,代销846.9万元。1982年后,农村实行承包经营,私营商店兴办,双代店减少。1986年底,全市双代店减少到201个,双代员只有201人,购销总额98.1万元。1987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双代店铺底资金,由供销社建立分店,不宜设分店的改由个体经营,双代店结束。
合作商店
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合作商店(组)180个,从业人员1404人。1958年公社化后,部分合作商店(组)转入供销社。1959年,仅有合作店(组)46个,619人。1968年冬,全县“清理阶级队伍”合作店组人员大多被清洗到农村,商店股金、公积金全部转入农村农业投资,货物由归口单接管。1990年,只在农村保留合作商店14个,81人,年营业额633.5万元。
乡镇街道集体商业
1978年,乡镇、街道、部门集体商业开始发展。1980年,耒阳市轻一业局成立轻纺供销公司。1984年,城关聂洲综合商店、永济乡的永济综合商店相继兴办。之后,城关丽华商场、南正管理区的耒阳大厦综合市场、西关供销公司等陆续开业。1990年,全市城乡有乡镇、街道、部门集体商业1186个,从业人员9950人,注册资金614万元,销售总额3823万元。
私营商业
清道光十年(1830)碑刻《花店公议条规》记载,耒阳有花店20家。宣统三年(1911),耒阳境内有药店71家(县城7家),从业人员304人。民国18年(1929)年全县有私营商业15个行业,974户,从业人员3611人,资金29.1万元(银元)。多为独家经营,合伙经营的大店铺不多。民国28年(1939年,湖南省政府播迁耒阳,人口增多,带来商业繁荣,仅县城就有19个行业,商店190多家。耒阳沦陷期间,商路堵塞,一部分商店被洗劫,一部分商店关闭。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商业有所恢复。民国36年,县境内有商店209家,资本总额7990万元,总营业额1.5146亿元,纯利715万元(法币)。
1949年10月,耒阳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私营商业有所发展。1951年,全县有商户3195户,从业人员6128人,占总人口的1.3%。其中坐商2069户4881人,行栈19户90人,行商34户34人,摊贩1073户1423人,合计固定资产35.96万元,流动资金376.33万元。1952~1955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崛起,私营商业营业额占全县营业额的比重由1950年的97.7%降到1955年的30.4%。1955年12月底,私商2182户,从业人员2598人,资金5余万元。1956年国家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城关由国营商业归口改造的私营商业516户,村镇由供销合作社归口改造的1567户,保留独立经营的小商贩99户。安排到公私合营、合作店组工作的2135人,未安排的364人,多转为农业户。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公私合营的资金和人员全部过渡到国营公司和供销合作社。
1968年冬,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小商小贩多被清理到农村安家落户。1979年,全县只剩下独立经营的小贩30多户。1981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规定》后,耒阳个体商户逐年增多。1988年,全市有个体商户8776户,从业人员15843人,占全市人口的1.44%;全年营业额6970万元,占全市零售总额18%。在相互竞争中,部分个体商户因经营不善而歇业,至1990年有个体商户5249户,7889人,全年营业额8763万元,较1988年增加25%。
商品市场
农村市场
清光绪年间(1875~1908),耒阳有集市55个。耒水两岸集市较多,客商云集,其中黄泥江、大河滩、灶头市(今灶市)、新市有耒阳四大口岸之称。其它还有陶洲、上堡街、清水铺、淝江口、泗门洲、白山、大陂市、龙王庙、肥田等。五条驿道设35铺,都是商品集散的小圩场。光绪丙午年(1906)《耒阳县乡土志》载,耒阳出境的大宗商品有靴鞋、木屐、豆豉、毛裘、毛褥、土绢、煤炭、竹木材料、竹木制品、夏布棉布、桐茶、麻、菜油、黄蜡木烛、土纸、生猪、家禽、米、麦、薯制品、烟叶、石制品、铁器等21类180余种;入境商品有日杂用品、棉花、洋布、食盐、中药等10余类100余种。民国时期公路、铁路通车后,大河滩、黄泥江、上堡、清水铺等集市逐渐冷落。灶市处于公路、铁路、水路交汇处,一跃而为全县最大的贸易市场。哲桥、小水、公平、东湖为铁路或公路、铁路、水路或公路站,遂成为商品集散的重要市场信。《中国实业志》(民国24年版)载;耒阳进口的商品有食盐、粮食、布匹、棉花、洋油、食糖、洋纱、纸张、文具、装饰品、鞋类合计164.6万元(银元),出口商品有煤炭,茶油、苎麻、莲肉、百合、鸡鸭蛋等163.5万元(银元)。民国38年(1949),全县有集市46个。
1953年,全县圩场53个,新开辟的有严塘、小田、上架桥、相家桥、三巩桥、东江口、苏民圩等圩场。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社队实行指令性计划生产,购销渠道单一,农民自留地被限制或取消,养鸡鸭视为资本主义,禁止放养,无剩余农产品出售;小商小贩下放从事农业生产,农村贸易处于停滞状态。全县只存在公平、小水、仁义、灶市、遥田、新市、马水、夏塘、大义等10多个圩场。1962年起,市场逐步恢复。“文化大革命”中,许多圩停开,到1979年,全县只有37个圩场,比1953年减少16个。
1979年,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恢复原停工的圩场,新开辟一些市场。1982年农村集贸市场61个,并先后对灶市、高炉、江头、长坪等20多个圩场进行货棚等设施建设。1990个完善芭蕉、浔江、大义、永济、遥田等市场的建设,新辟陶洲、麻塘、石准3个集市。年末,全市有大小圩场64个,比1979年增加73%。
城区市场
耒阳县城,建于西汉高祖五年(前202),一直是耒阳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全县商品的主要集散地。三国时期,耒阳县城就盛行酿酒,始有张飞酒。清道光十年(1830),城愉有花行20家,年流通棉花量10多万担,并有江西樟树(今清江县),吉安等地药商进入耒阳经营经营中药材。清末,县城有制造和出售纸伞、木屐、豆豉、竹木器、铁器、布匹、瓷器、草席、纸张、皮革、油料、米面、烟酒等行业。单布匹一项,每年进口洋绒、洋布、洋缎、竹布等约1万匹。民国18年(1929),《全省农矿工商统计概要》载,全县有商店974家,从业人员3611人。当进城内有店铺300余家,从业人员1000余人。民国33年日军入侵,城区商业萧条。
抗日战争胜利后,耒阳城区商业得到恢复。民国35年,城内有店铺209家,资本额7990万元,年营业额1.5146亿元,纯利715万元(法币)。绸缎染业有8家,业务最大的有源记、大新昌、华昌3家,都是前店后坊,每家有先生、店员、工人约20人,由上海购进白布加工成各类颜色的布料,批发零售,安仁、永兴、常宁等县客商多在此3家进货,每家每年营业额都在10万元银洋之上,年盈利1万银元左右。南货业大商号有谦和、志昌、裕成富3家,经营茶油棉花,收集耒阳出产的桐、茶油、运到衡阳、长沙、汉口等地销售,再从湖北运回棉花、大米到耒阳出产的桐、茶油,运到衡阳、长沙、汉口等地销售,再从湖北运回棉花、大米到衡阳销售。中等商号有泰记、三多斋、华泰、永康、罗万昌等,尤以罗万昌生产的豆豉驰誉湘南,附近各县都来批发。药材业历史悠久,共有20余家,以德裕隆(后改广州济)、同仁、傅裕泰3家药号最大,有作坊加工,制作各种膏药丸散,批零兼营,销售到衡阳等邻县,各家年盈利2~3万银元。书纸文具有文化、文光、松记、文记4家较大书店,拥有印刷作坊。又有文魁文具店专做文笔,其产品批发到四邻各县。百货业有一楼庄商号,由七八人合伙经营,其余都是夫妻兄弟商店。中、小商号进货地点以衡阳、长沙为主,大商号常到江浙、两广、四川、汉口等地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营各类专业公司及供销合作社相继建立。1956年,县城有商户472户,从业人员655人,资金12.78万元,分别组织公私合营商店11家、合作商店7家,代购代销2个。1958年后,全部过渡为国营门店,城区市场销售总额达1623万元。
1978年后,个体、集体商业的发展,改变了国营、供销社包揽市场的局面。1982年投资3.5万元修建城区中心市场,盖货棚900多平方米,日上市超过万人。1986年,投资197.6万元,在城关镇西兴建第一综合市场,面积1.28万多平方米,有营业间105间、售货摊位420个、农产品交易棚2个,年成交额2000万元,占全市集市交易总额的37.65%。是年11月,耒阳撤县改市。次年统计,农民有728户1400余人进入市区经营工业、手工业、运输业扩饮食服务业等行业。在人口集中的水东江、化龙、西湖亭、电厂、五里牌、火车站、钢铁厂等处,群众摆摊设点,形成早市。1989年将灶市镇列入市区,设蔡子池、水东江、灶市街3个办事处,当年投资52万元,在灶市火车站东侧兴建第二节综合市场,占地2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建营业门面153个、摊位700个。1990年,有各类公司70个(国营33个,集体33个,个体4个),门店1102个,批发部91个,个体商户1558户,商业人员10511人。除台湾外,与全国各省、市都有商业往来。是年,市区销售总额1.8867亿元。
第三节 圩场选介
一、灶 市
灶市位于耒水中游西岸。铁路未开通前,商品进出口多走水路,上至郴州,下至衡阳、长沙、汉口。外销以矿产品、木材、茶油、茶叶、蛋品、家畜、家禽、黄花菜、豆类、中药材、土纸为主。进货以食盐、大米、棉花、布匹为主。民国24年(1935)起,铁路、公路先后通车,灶市成为耒阳水陆交通枢纽和最大的农副产品集体散地。由灶市运出外销的煤炭、竹木、黄花菜、蛋品、苎麻、茶油、茶叶、绿豆、莲子、中药材、矿产品等,约占全县外运量的80%。大商陆盛记、资唤规,曹启秀3家,资本雄厚,在广州、长沙、汉口皆有坐庄,经营农副土特产品。另有详记、正泰、和丰等十四家盐号,左右耒阳、永兴、安仁、常宁盐业。
1950年后,灶市日趋繁荣,特别是1978年以来,商业迅速发展。1988年有国营,合作社商业95家,饮食业10家,服务业11家,修理2家,外贸1家,个体商户374家,从业人员1580人。还有各区供销合作社及安仁、永兴县设立的转运站。每逢农历一、四、七,上市者达3万多人。赶圩的除本县外,还有来自衡南、衡阳、安仁、永兴、常宁、郴州等外县(市)群众、商贩。上市主要有服装、布匹、首饰、大米、生猪、耕牛、猪肉、鲜鱼、家禽、鸡鸭蛋、红薯粉皮、油料、竹木制品、金属制品、烤烟、晒烟、黄花菜、笋干、豆类、蔬菜等1000多个品种。年成交额1985年1000万元,1990年上升到2500万元以上。1990年火车货物发送量165万吨,发送商旅54万多人次。
二、新 市
新市又名新城市、新市街,位于耒水东岸。南北朝时陈朝(558~589)和后来的唐朝、元朝,这里曾三度为新城县治所。自陈至清,历时1400余年,商业久盛不衰,发展城境内乡村第一大集镇,耒水耒阳段四大口岸之一。清末明初,敖河、淝江驶来的船只,多在此停泊,每晚达200只以上。马水、安仁的粮食,夏塘、东湖的茶油,附近乡村的木材、煤炭、豆类,皆以此地为集散口岸。粮食生意尤为兴旺。民国24年(1935)粤汉铁路通车后,在这里做粮食生意的仍有90多家,每天经营粮食达数千担。有的商号粮、棉、油兼营,大商号每天可收购茶油100多担。广东也有不少商到新市坐庄收购谷米。商业务的繁荣,促使服务业的发展,时有茶馆30多家(兼营饮食)、伙铺20多家,曾有“小耒阳”之称。
1950年,新市有坐商151户、行栈2户、摊贩20户,从业人员417人,资金37万多元。大的布店有满洪发祥、公顺昌、大吉祥,棉花有合丰泰、丰顺等,药店有吕立生等。每天上市品种有400多种,主要是煤炭、大米、茶油、鲜鱼、禽蛋及各类蔬菜,上市人数5000多人。1952年收购稻谷50万担,收购茶油、桐油15万担。此后,由于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棉花派购政策,禁止自由贸易,使原以粮、油、棉为贸易大宗的新市,其集市交易额相应减少,60~70年代中期徘徊在180万左右。1978年恢复粮油议购销后,这里开始出现粮油的贸易的繁荣局面,是年集市成交额上升到360万元,1988年增至910万元。1990年,全镇有商业网点150多个,其中新市区供销合作社门店19个,乡镇企业门店6个,管理区门店8个,合作商店2个。另有个体摊位200多个,年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除本地群众外,还有安仁、衡南等县群众、商贩来此赶集。
三、坛下圩
坛下圩位于耒阳市区北部20公里,圩址设在高坡顶,四面可拾级而上,面积2000多平方米。清代即以加工铜器、土布、土纱而出名,名传粤桂。农产品以大米、豆类、干鲜鱼、禽蛋、耕牛、仔猪为大宗。民国38年(1949),有店铺20多家,主要是饮食业、药业和南杂业。
1950年,坛下圩有坐商33户,摊贩69户,从业人员135人,资金10余万元。1952年,成效25万元,上市铜器5000件。1956后公私合营后,商贩大多数过渡到供销合作社。1958年后,圩场几起几落,上市人数不超过千人。1982年后,圩期由原来五天一圩,改为农历二、五、八逢集,每圩上市人数7000余人,除附近群众外,还有衡南、常宁县的商贩前来赶圩。每年上市的农副土特产品有400多个品种,上市铜器约2万件,为1952年的4倍,品种多达39个,尤以铜锣、铜钹等响器音质好,享有盛誉,远销9个省市。武汉杂技团出国演出,曾专程到此采购。1990年,集市成交额上升到640多万元。
四、公平圩
公平圩位于耒阳市南部,有耒阳南大门之称,距市中心32公里。清嘉庆末年,曾以横岭为圩场,因地保欺行霸市,强收落地税,圩场改设于离横岭1公里远的东茅皂,面积3000多平方米。农历四、九逢圩,除附近群众、商贩外,郴州、桂阳、永兴等地不少商贩也来赶圩。困地处交通要道历来为盐商挑必经之地。民国6年(1917),上堡粤盐税务局在此设立分卡。民国21年,在此设立盐务派出所。民国24年起,先后有粤汉铁路、衡郴公路从圩场东西两侧通过,集市更趋繁荣。
50年代初,公平圩有坐商18户,行栈3户,摊贩94户,资金49.5万元,上市品种500种,每圩成交额下降为1.2万元。1980年又恢复到5万元。1988年,上市品种350种。每圩上市大宗农副产品有黄花菜、苎麻、干辣子、薯粉皮、豆制品、茶油、烤烟、仔猪、耕牛、上市人数1万多人,成交额10万左右。1990年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
五、大河滩
大河滩又名立圩坪、大禾滩,位于市境南部边陲,耒水西岸,与永兴紧连,距市叫心45公里。唐代已形成集体市。到光绪十二年(1886),有20多家店铺。因紧靠水路,每圩日的前后,均有水上旅来往。上市以土纸、纸浆、木材、豆类为主。输出以木材、楠竹及汉白玉制的石门,石窗、石柱、石栏、石匾、石狮为大宗,远销长沙、汉口、北京等地;输入以大米、豆类、布匹、南货为主。民国33年(1944)日军占领县城后,一些大商户纷纷来大河滩避难,市场一度繁荣。
1954年,有私营商户165户,其中坐商95户,行商5户,余为摊贩,从业人员176人。大河滩附近山区盛产竹木,市场再度活跃,圩成交额2万元。后随着木材楠竹的计划收购和关闭自由市场,圩场趋向冷落。“文化大革命”中,每圩成交额仅6000元左右。1979年后,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圩场又超活跃,耒阳至永兴客轮在此设停靠点,每圩上市人数约3万元,年成交额270多万元。
六、夏塘圩
夏塘圩位于市境东南部,距市中心22公里,圩场面积3000平方米。唐代已形成圩场。圩址跨淝水南北岸,有遇仙桥连接。民国期间,圩上有成茂、盛达、洪源等南货店,忠恕堂施药局,杨森源药店,财源布匹等10余家店铺,还有铸锅厂、染织厂、印刷店、鞭炮店等。安仁,永兴两县部分商贩来此批发进货。
1949年10月后,设立夏塘区公所以及税务、银行、粮食、供销合作社等机构。1954年有坐商75户,从业人员98人,加工其他商贩共180余人,年销售额27万余元。1958年后,公路修通,这里遂成抵达大义、南阳、盐沙、长冲及上架、三都、石准等乡镇的交通枢纽。80年代,每天过往客车13趟,市场更为繁荣,圩场由街内向北扩展到马路。副食品加工厂、染织厂、汽车修配厂、农具修配厂、剧院等先后建立,是全市工业品销售的主要集市这一。染织厂出产的棉花格被单,远销湖北、广东。农具修配厂出产的犁头、犁面深受县内外群众欢迎。圩期也由5天一圩改为一、四、七逢圩。上市物资主要有农副产品、工业品、日用杂品、金属加工品、竹木制品等上千个品种。每圩上市人数约1万人,除本境群众外,还有来自安、永兴等外县商贩及附近南阳煤矿5个工区的工人、家属。年集市成交额500万元以上。
七、东湖圩
东湖圩位于市境东,距市中心34公里,宋时已形成圩场。圩场原设在坳山北边,有数十间店铺,还有戏台、仓库。民国26(1937)耒(阳)安(仁)公路通车后,又在坳山南边即东湖汽车站所在地开辟一新圩场。新、老二圩都逢农历四、九赶集。50年代末,老圩停开。1958年“大跃进”时,19家商户23人全部转到供销合作社工作。1962年经过调整,恢复合作商店1家。“文化大革命”中,圩场冷落。1979年后,圩场又活跃起来,圩上有农具厂、机修厂、糕点厂等,年产值40万元。1982年后,改为逢农历二、五、八开圩。
1990年,有供销社的门店柜组12个,中心店1个,职工24人;合作商店1个,仔猪行1个,乡镇综合商店门市部2个及旅社、饭店各1个;个体商户25家,从业人员31人。上市商品有工业品、竹制品、铁器、陶器、大米、茶油、猪肉、仔猪、鲜鱼、蛋品、辣椒、茶叶、柑桔、板栗、烤烟等。上市人数2000-3000人,最高峰达5000人。安仁、永兴的部分群众、商贩也来此赶圩。年成交额232万余元。
八、坪田圩
圩田圩位于市境东北部,与安仁县接壤处,距市中心51公里。清朝光绪年间,圩上仅有绸缎铺3家、南货铺7家,另有米行、仔猪行。民国年间是土布和莲子的集散市场。1950年,圩上有23家商户,从业人员26人。1958年公路通车后,市场逐步繁荣。1979年后,个体商户有所发展。原为5天一圩,1983年改为逢农历一、四、七开圩。1990年,有商户48户,从业人员55人,资金12万余元。供销社在圩上没有门店柜组17个,职工33人。乡政府办有大理石厂,商品销往安仁、茶陵、攸县、酃县。每圩上市人数3000-5000人,最多时达7000余人。除本境群众外,还有安仁的商贩到此赶集。上集品种主要有大米、猪肉、仔猪、蛋品、竹材、木材、药材。每圩成交额1-2万元。1990年成交总额200余万元。
耒阳市1990年圩场名称及圩期一览表
圩 场 名 称 |
圩期(农历) |
城关市场 第一综合治市场 电厂市场 新市 麻塘 南阳 红卫 黄石市 白沙矿 白山坪 |
每 日 |
灶市 遥田 坪田 导子 上架 夏塘 |
一、四、七 |
坛下 高炉 亮源 东湖 大义 竹市 |
二、五、八 |
芭蕉 永济 洲陂 三都 大河滩 |
三、六、九 |
小水 仁义 雅江 集贤 小市 盐沙 东湾 |
一、六 |
太平 公平车站 余庆 安和 马形 大市 |
二、七 |
泗门洲 梧桥 东江口 春江铺 龙王亩 泉塘 石准 江头 |
三、八 |
公平 磨形 南京桥 樟田 浔江 陶洲 |
四、九 |
枫林 |
四、十 |
清水 长坪 哲桥 大和 肥田积明 马水 沙明 长冲 |
五、十 |
第三章 粮油购销
第一节 粮油征购
明末,耒阳原额田、土、塘面积5589顷54亩9分9厘,其中田4733顷94亩8分9厘4毫,土352顷72亩1分8厘7毫,塘502顷87亩9分1厘。田、土、塘均规定等级,按亩计征,合计秋粮30836石7升8合4勺。清初因遭兵燹,耒阳田土荒芜甚多,康熙十一年(1672)请准豁除逃荒免新荒田土塘1971顷51亩1分7厘3毫,豁免计征粮20石9斗2升3合7勺。康熙二十七年全县里民开垦田土塘面积共2933顷19亩1分2厘8毫,合计征粮15675石3升2合5勺。至此,全县计征的田土塘面积共2933顷19亩1分2厘8毫,合计征粮15675石3斗9升4合8勺,康熙三十年(1691),清查田亩侵隐不清等事,经过丈量,全县实在有成熟田土塘4814顷39亩4分2厘2毫,合计征粮26882石9斗5升4合1 勺。康熙四十六年,有民认垦各类荒田2900多亩,至五十二年升科(开征),沿袭至民国初。
二、随征带购
民国28年(1939),湖南省政府播迁耒阳成立第九占战区粮食管理处,当年购谷113.75石,粮价由2.4元(法币,下同)上涨为4.8元。次年,实购稻谷222.15石,配订军粮谷1.2万石。民国30年,田赋改征实物。民国31年,实行随征带购,征一购一。耒阳征、购稻谷各57493石,带购每石价80元,付三成现款(24元)、七成粮库券。粮库券两年后分期偿还。民国33年粮库券停止发行,随征带购改为随征带借。民国35年,国民政府将粮库券本息发还业主,湖南省政府扣留“集中使用”。7月10日耒阳县发出代电表示全县业主对此法誓死反对。最后折衷为省、县各半“集中使用”,业主始终未能收回所得。民国36年,耒阳实征稻谷80307石,征借34417石,带征地方附加公粮22945石。
三、统购
1953年,中共中央与政务院分别下达关于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的决定和命令(简称统购统销)。9月25日~10月4日,中共耒阳县委召开全县扩大干部会议,布置粮油统购统销工作。次年统购统余粮4000万公斤、茶油(含芝麻油、花生油)183.6万公斤。1955年,粮食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到户,三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全县定产1.4470亿公斤,留出种籽、饲料、口粮后,余粮户107148户,占73.1%,定购3000万公斤。1960年起,国家为保证灾区粮食供应,填补国家粮食差额,在粮食丰产的社队,于统购定量外,适当超购一部分,也属统购范围。每超购50公斤,加价10%。次年,改加价奖励为工业品奖售。1971~1984年,对超购稻谷50公斤,按统购价加价30%,并奖售化肥20公斤。
四、定购
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由指令性计划为指导计划。合同订购品种仅限于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其余品种自由购销。定购价格,稻谷,小麦、玉米按在倒三、七的比例计价。1985年合同定购稻谷4158万公斤。
五、议购
1962年实行粮食议购,1963年议购稻谷3万公斤。“文化大革命”中期,议购被当作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予以取消。1978年,恢复粮油议购,规定生产队在完成国家统购超购任务,留好集体用粮,安排好社员口粮后,多余粮食议价销售给国家粮食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插手,随着粮食产量逐年上升,议购业务也逐年扩大。1978年全县议购粮食161万公斤。1983年3月,国家把薯干、鲜薯、淀粉、黄豆、蚕豆、绿豆、红珠豆、杂豆、荞麦等划为三类物资,常年开放市场,实行多渠道流通。6月,耒阳县粮油议购年达2004万公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4.83倍、11.44倍。
耒阳市1950-1990年粮油购进统计表
单位:万公斤
年度 |
粮食 |
食用植物油 |
年度 |
粮食 |
食用植物油 |
1950 |
2500 |
58.2 |
1971 |
3000 |
117.4 |
1951 |
2800 |
60.7 |
1972 |
2000 |
170.6 |
1952 |
2700 |
65 |
1973 |
3000 |
235.3 |
1953 |
3000 |
84.6 |
1974 |
2100 |
146.5 |
1954 |
4000 |
183.6 |
1975 |
3000 |
72 |
1955 |
3000 |
78.1 |
1976 |
2560 |
54 |
1956 |
2000 |
123.3 |
1977 |
4200 |
112 |
1957 |
3000 |
217.2 |
1978 |
4000 |
186 |
1958 |
4000 |
255.6 |
1979 |
4000 |
186 |
1959 |
5000 |
218.3 |
1980 |
4350 |
109.5 |
1960 |
2940 |
256 |
1981 |
5000 |
155.5 |
1961 |
3000 |
65.1 |
1982 |
5000 |
164.5 |
1962 |
2000 |
50.1 |
1983 |
7730 |
70 |
1963 |
1000 |
110 |
1984 |
6300 |
975 |
1964 |
3000 |
101.8 |
1985 |
4158 |
55.7 |
1965 |
2000 |
169.2 |
1986 |
3723.2 |
75 |
1966 |
2000 |
174.5 |
1987 |
4289.7 |
52.1 |
1967 |
1000 |
82.5 |
1988 |
4405.5 |
78.2 |
1968 |
2000 |
86 |
1989 |
5180.7 |
159.8 |
1969 |
2810 |
68.4 |
1990 |
5354.7 |
123.7 |
1970 |
3000 |
75.5 |
|
|
|
第二节 粮油销售
一、统销
城镇统销 从1953年11月20日起,城镇居民口粮由国家统销,按实有人口不分大小,每人每日0.5公斤。工业、手工业、酿酒业、副食糕点以及饮食业等工商用粮,由粮食部门按计划供应。当年全县工业用粮10万公斤,副食业用粮如粉丝、豆鼓、豆腐、酱油等按城镇人口,每年按12公斤指标供应。1954年8月,口粮改按劳动强度、年龄大小、工作性质划分为11类137个工种,日定量最高1公斤,最低0.375公斤,实行“以人计算、按户供应”的办法,机关团体职工实行预决算制,每月由单位按开餐人数造具预算册,由粮店审批发证,凭证购买。县粮食部门自行印刷票证三种;餐票,供干部下乡使用;购粮票,供农村统销户使用;购粮证,供城镇居民机关团体使用。1955年8月,改为“以人定是归户计算”,口粮定为4类9等30级,9月份起粮食票证由全国、湖南省统一印制发行。1959年7月起,工商用粮由上级分配指标。次年糕点熟食凭票供应。全县安排饮食业、糕点业190万公斤粮食周转铺底,除铺底粮外,一律凭票供应。1961年,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精减机构,下放职工,全县压缩人口7900人,并规定家系农户的中、小学生一律自带口粮。1964年起,为方便群众,繁荣市场,国家分配一定数量的计划内行业用粮,议价购买,不收粮票。1974年,改革工种口粮定量,划为采矿冶炼、轻化工业、交通运输、土木基建、工业手工业、公安、文教卫生、商业服务、农林水、机关企事业、区乡干部、学生、居民、儿童16类239种,每人每月最高口粮25.5公斤,最低4公斤。口油每人每月0.25公斤。1990年全市城镇粮食销售2616.6万公斤,其中口粮2348.3万公斤。
农村返销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农村缺粮户的口粮开始由国家供应,销售数量一年一定。同时,对因灾减产,生活困难的原余粮队(户),实行减购或免购加销。对完成征购任务后,在次年春、夏荒期间粮食有困难的农户,则实行返销、补销。统销按平原、丘陵、山地年人均用粮不足275公斤、250公斤、225公斤三个标准,供应其不足部分。菜农口粮则按人口定量供应。1959年,定销量由原来一年一核,改为“一定三年”不变。1965年之后,统销不再分类,全县统一按口粮不足225公斤的标准实行减购后加销。1979年9月至今,菜农口粮供应改为定销,每人每年定销稻谷265公斤,口油0.9公斤,如有自产,只供应其不足部分。
二、议价销售
1962年,实行议价销售。议价粮食分明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价格低于市价5%。计划内议销用于饮食业用粮;计划外议销,用于少数集市粮价过高的地方,国家抛售部分现粮,平抑粮价。1963年,销售议价粮79万公斤,其中拨给饮食业用粮指标75万公斤。1968年,取消议购,计划外议销停止,计划内议销指标减少,动用国家征购粮库存。1973年,恢复饮食业用粮75万公斤。1979年恢复计划外议销,指标由上级分配控制。1985年至今,议销粮实行“高进高出”,随行就市。
耒阳市1950-1990年粮油销售统计表
单位:万公斤
年度 |
粮食 |
食用植物油 |
年度 |
粮食 |
食用植物油 |
1950 |
180 |
7.1 |
1971 |
2330 |
44.5 |
1651 |
290 |
12.2 |
1972 |
2660 |
48.3 |
1652 |
810 |
12.2 |
1973 |
2880 |
48.6 |
1953 |
1190 |
14.3 |
1974 |
2750 |
47.5 |
1954 |
1390 |
15.3 |
1975 |
3030 |
47.3 |
1955 |
1530 |
42 |
1976 |
3140 |
48 |
1956 |
1720 |
48.3 |
1977 |
3180 |
50 |
1957 |
2160 |
40.1 |
1978 |
3090 |
51.4 |
1958 |
2010 |
59.3 |
1979 |
3340 |
49.5 |
1959 |
2510 |
57.5 |
1980 |
2750 |
50 |
1960 |
2140 |
67.8 |
1981 |
3750 |
82 |
1961 |
1690 |
23.4 |
1982 |
4440 |
108 |
1962 |
1930 |
24.8 |
1983 |
4420 |
90.5 |
1963 |
1860 |
18.7 |
1984 |
4960 |
116.5 |
1964 |
3710 |
26.8 |
1985 |
3776.3 |
93.6 |
1965 |
2040 |
30.9 |
1986 |
3667 |
77.5 |
1966 |
2520 |
34 |
1987 |
3639.7 |
89.6 |
1967 |
2590 |
35 |
1988 |
4177.3 |
91.1 |
1968 |
2520 |
42.2 |
1989 |
3730.8 |
128.4 |
1969 |
2750 |
42.2 |
1990 |
3958.3 |
136.9 |
1970 |
2630 |
44.8 |
|
|
|
三、自由贸易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耒阳县乡土志》载:茶油在本境销售每岁约4000余担,陆运出境在连州、郴州、坪石等处销行每岁约3000余担,水运出境在衡州、湘潭、长沙、主要来源于长沙、湘潭等地。输入最多的年份是民国31年(1942),米、豆达30万担。
民国38年,新市粮食同业公会的行栈、店铺达34家,商船多从新市载米,溯流而上,沿埠销售。广东米商在新市购买稻谷加工成米,船运灶市,由火车转运广州。城厢、小大河滩、黄泥江、上堡街等地米市以经营零售为主,灶市粮行除零售外,还代广东客商购粮转运。
1949年10月—1953年10月,耒阳粮食贸易以集市贸易为主要形式,由国家、供销社和私商三者经营。1953年11月,粮食统购统销后,取缔自由贸易,禁止私人经营粮食。粮食黑市市场还存在,场上议价,场外取粮,售价高出国家牌价2-3倍。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粮油贸易由国家粮食部门经营,形成统一的粮食市场。1978年缩小差距。1982年,由于大丰收,曾一度出现“卖粮”难的局面。1985年改统购合同定购后,允许粮油自由购销和长途贩运。1990年,粮食自由市场仍以调剂余缺为主,辐射面不广。
第三节 粮油储运
一、仓储
清代,耒阳城乡设有谷仓。顺治时,县城有常平仓3个:县治左,18廒;县治内,8廒;八角亭前,26廒。共储谷19842石8斗7升2合6勺。光绪十一年(1885),县常平仓储谷6461石3斗8升;县内有13个区设仓83个,储谷14484石3斗;民众社仓106人,储社谷13691石3斗。民国21年(1932),全县有积谷15846石。民国30年实行田赋征谷,县设田赋管理处,按2-4级设一办事处,并设收购仓库。抗日战争时期,军粮挪用,日军入侵境内,仓库积谷损失殆尽。民国38年,全县有城厢、新市、淝江、湖水、泗门洲、敖山、陶洲7个田粮办事处,11处仓库,总容量1850万公斤。这些仓库多是租借祠堂、庙宇、民房,而且多在沿河,少数在铁路、公路沿线。但盛产粮食的马水无一处仓库。需用人力挑运至新市仓库。
1949年10月开始,在金钱山和李氏宗祠修缮58廒,容量218.5万公斤。1951年土地改革时,没收地主房产,在下庄设有26廒,容量71.5公斤。次年底,全县共有仓库58处,158幢,647主廒,总容量2285万公斤。其中大多数是民房。1953年,县粮食局成立仓库基建委员会,着手兴建、扩建和改建仓库。但油脂储存仍使用大木桶和陶器。1954年,库在灶市建造一个钢板和购置铁油罐,储存油脂。1958后“大跃进”时,曾用瓷砖油漆建造一批油池,后因渗漏全部拆毁,旋即在茶油主产区东湖、公平、仁义、哲桥等地建造钢板油池11座、铁油罐4只,总容量163万公斤,以满足储油需要。库点临时储油供应则用白铁皮桶存放。粮食的保管,用人力翻晒,防止虫害粮仓县。60年代,推广机械和药物熏蒸综合防治的科学保粮方法。70年代起,采用低温、低氧、低剂量的“三低”储粮方法。1972年,推广江苏的“把草、一把泥”土圆仓经验,在8个粮站试建工圆仓24座,因不适合耒阳多雨潮湿的自然环境,掉泥倾塌,不能使用,全部拆除。1974年,对粮食的保管,采用薄膜覆盖自然脱氧和微生物降氧方法。80年代初,随着粮食的增产,外贸的发展,在哲桥镇新建仓库6幢,容量1537.5万公斤。1990斤,全市有通风、密闭、防鼠雀、防潮湿、适应储粮安全的各种仓库98处,149幢,总容量为1.4741亿公斤。
耒阳市1990年粮食仓库一览表
单位:万公斤
站(厂)名 |
总幢数 |
其 中 |
总容量 |
基建仓 |
简易仓 |
民房仓 |
合 计 |
149 |
58 |
82 |
9 |
14741 |
城关粮站 |
5 |
3 |
2 |
|
761.5 |
灶市粮站 |
16 |
9 |
7 |
|
1860 |
面粉厂 |
4 |
4 |
|
|
1350 |
议价公司 |
1 |
|
1 |
|
150 |
新市粮站 |
25 |
9 |
15 |
1 |
1952 |
马水粮站 |
16 |
5 |
11 |
|
1570.5 |
东湖粮站 |
17 |
7 |
5 |
5 |
1004.5 |
夏塘粮站 |
14 |
2 |
9 |
3 |
989 |
哲桥粮站 |
26 |
13 |
13 |
|
3122.5 |
仁义粮站 |
10 |
1 |
9 |
|
788.5 |
公平粮站 |
12 |
2 |
10 |
|
930 |
饲料厂 |
3 |
3 |
|
|
262.5 |
二、运 输
清代,耒阳粮食运输,乡间靠人力,沿河以船为主。民国年间,仍以船为主。民国年间,仍以船和人力为主,辅以汽车、火车运输。全县的田粮办事处和仓库,多设在沿耒水一带的圩埠,少数在公路,铁路沿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粮油由国家统一掌握,实行计划调拨。粮食历年有调进调出,进出数里大致平衡。50年代初,县内粮油运输,仍以人力和水路为主。1958年以后,随着区、乡、村公路的开通,粮食运输全用汽车和拖拉机,历史上的主要粮道耒水,只用于县内少量调运。1972年,粮食部门自建队车队,拥有汽车8辆,年运输能力1200万公斤。1950年~1990年,全县粮食调出3.5959亿公斤,调进3.556亿公斤,调出茶油1706.1万公斤,全部用火车、汽车运输。
第四节 商品采购
农产品采购
生猪、禽、蛋采购
生猪 清代,耒阳的生猪以内销为主,外销很少。民国24年(1935)《中国实业志》载,耒阳年产生猪17万头,内销7万头,余由火车运往广州、湘潭销售。1949年前,生猪购销全是个体经营。1952年,贸易公司与供销社经营生猪。1954年7月,生猪实行派购,由耒阳食品公司经营,收购3.26万头。1958年人民公社后,推行集体养猪,加之粮食连年减产,饲养量下降,1962年生猪收购下降到5528头,只有1954年的16.9%。1962年后,恢复农户养户养猪,生猪收购量逐步回升。1965年收购达9.95万头,被商业部定为全国生猪出口基地县。之后,收购量稳步上升,1972年达15.66万头,居郴州地区各县之首。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养猪积极性提高,1983年收购19.76万头,1984年收购24.37万头。1985年取消派购,自由收购,开放价格。外地和本地私贩直接到组到户收购生猪,用汽车运往广东销售,每年约20万头,国营商业部门收购数量下降。1990年,全市出栏猪40.68万头,国营商业部门仅收购9.67万头。
家禽 清光绪三十二年《耒阳县乡土志》;鸭在本境销行每岁约30万只,陆运出境在桂阳、郴州、坪石等处销行每岁约200余万只。民国年间,耒阳每天运往广东各地销售的鸡、鸭都在300万只以上。1955年,食品公司收购家禽6340只外销。1959年增加到11.97万只。1964~1969年,每年保持在4万只左右。1970年回升到7.44万只。1972年实行派购,收购15.16万只,次年收购 15.73万只,为最高年份。1980年后,家禽实行议购议销,养禽专业户直接与外地挂钩销售,国营商业收购18.2万只。
鲜蛋 耒阳历来盛产禽蛋。清末及民国初期,靠人力运往郴州、坪石、乐昌、衡阳等地销售,或兑换食盐,每年约500担。1954年收购鲜蛋50.5万公斤。1961~1962年,年均只收1.4万公斤。之后,国家规定交售鲜鸭蛋、鲜鸡蛋都有奖励,收购量逐步上升。1980年66.8万公斤,1981年106.7万公斤,占全郴州地区任务的47.9%。1985年,改派购为市场收购后,市场调节量扩大,国营商业收购量急剧下降。1990年只收购84.6公斤。
耒阳市部分年份猪、禽、蛋收购数量统计表
单位:万头、万只、万公斤
年份 |
生 猪 |
家 禽 |
鲜 蛋 |
收购量 |
其中外调 |
收购时 |
其中外调 |
收购量 |
其中外调 |
1952 |
0.78 |
0.34 |
|
|
8.5 |
|
1954 |
3.26 |
1.49 |
|
|
50.5 |
18.5 |
1957 |
6.70 |
3.01 |
11.31 |
5.35 |
52.2 |
45.7 |
1959 |
5.15 |
2.88 |
11.97 |
8.14 |
17.9 |
8.9 |
1962 |
1.93 |
0.51 |
3.31 |
1.43 |
8.9 |
7.6 |
1965 |
7.67 |
3.49 |
7.58 |
5.81 |
133.0 |
33.3 |
1968 |
9.37 |
0.84 |
4.52 |
2.84 |
46.2 |
34.0 |
1970 |
8.85 |
1.71 |
7.44 |
4.60 |
48.6 |
13.6 |
1973 |
16.27 |
4.74 |
15.73 |
10.51 |
63.2 |
29.8 |
1975 |
15.27 |
4.40 |
9.13 |
3.44 |
50.3 |
25.0 |
1978 |
14.90 |
4.99 |
7.60 |
1.80 |
60.4 |
18.8 |
1980 |
15.24 |
4.02 |
6.45 |
3.67 |
66.8 |
53.9 |
1982 |
16.30 |
5.22 |
1.80 |
0.51 |
113.9 |
47.0 |
1985 |
26.80 |
7.53 |
11.25 |
0.19 |
230.9 |
17.0 |
1988 |
16.08 |
8.13 |
16.78 |
|
79.3 |
0.6 |
1990 |
9.67 |
2.78 |
18.20 |
|
84.6 |
0.4 |
二、主要农副土特产品采购
棉花 清代耒阳棉花种植面积少,农民自产自销,不足部分“自湖北水运入境,在肥田、新城市、大别市、县城、灶市、淝江、石嘴、雅江等处销行,每岁约十余万担”(刘奎《耒阳县乡土志》)。1950~1953年,棉花由农民自由销售。1954年,政府对棉花实行统购政策,当年收购600公斤。1962年,县人民委员会大力扶植棉花生产,到1964年收购量为7.1万公斤,1966年达104.6万公斤。之后,由于棉花种植面积减少,收购量下降。70年代,扩大棉花种植面积,推广良种和科学种棉,棉花总产量增加,每年收购均有30~40万公斤。1985年,改统购为合同定购后,收购量逐年下降,1988年只收购2.1万公斤,1990年收购13.9万公斤。
烤烟 清代至民国,耒阳种植烟,年产1000担左右,除供本地外,有三分之一销往临近各县。县内制的金兰烟,原料来自郴州。1960年,由河南许昌引进烤烟生产技术。当年收购烤烟7.9万公斤。1974年,龙形公社播种烤烟5000亩,收购45万公斤,占全县收购量的一半。烤烟是耒阳的主要经济作物之一,收购逐年增加。1980年收购47.3万公斤,比1976年增加2.5倍。1982年收购380.8万公斤。之后,因种植面积减少,市场开放,个体商贩抢购,收购量下降,1985年收购65.1万公斤,1990年只有15.9万公斤。
莲子 民国24~34年(1935~1945年),是耒阳种植莲子最多时期,年产约10万公斤,销往广州、香港,称为“耒阳香莲”。民国25年莲粮比价为1:32.7(即稻谷2.1元,莲子66元)。收购最多为1959年、1966年,年收购量均在7.09万公斤以上,后因发展粮食生产,莲子偏低,种植面积大减,收购量急剧下降。1976年以后,收购从未超过5000公斤,1982年后,个体商贩介入经营,1987~1990年供销社收购甚微。
山苍子油 1953年,县供销社干部龙永昌在东湖区用土法榨取山苍子油,送省化验,发现它是制造紫罗兰酮和饮食原料的重要原料,还可制药治病,经济价值很高。1954~1957年,每年收进山苍子2万多公斤,交省供销社提炼山苍子油。1957年,县供销合作社在灶市设场试炼,到1959年炼出合格的山苍子油。1963年起,由外贸部门出口香港。1979年最高收购5.03万公斤,价值在100万元以上,成为耒阳新起的主要土产之一。80年代山苍子油年均产量1万余公斤。1990年,收购1.95万公斤。
红薯粉皮 清光绪《耒阳县乡土志》载:“薯粉,用薯磨取其粉与藕蕨(粉)同。”民国时期,农民制成的粉皮多自制自用,只有少量出售。1954年,供销合作社开始收购外销,红薯粉皮产量逐年增多。主产地是公平、仁义区各乡,哲桥、东湖、新市等区也有生产。其特点是薄、长、白、耐煮。质量以小水乡胜利村天眼塘的产品列全市前茅。1985年,耒阳的红薯粉皮被衡阳市供销合作社评为优秀产品。1985~1990年全市年产量约400万公斤以上,供销合作社收购量占产量的一半,主销长沙、望城等地,也远销到洞庭湖和湖北洪湖沿岸,少量南销郴州、韶关等地。
三、中药材收购
清光绪《耒阳县志》在《物产·药属》中,详细记载耒阳中药材73种。清代和民国年间,民间采种中药村多自用,少数到当地药店出售。年收购量不足200担。1955年,县供销合作社成立中药材经理部,采购中药材。1956年成立药材公司,统一经营药材业务,是年收购85种36万公斤。品种与数量最少是1962年,收购44种12.49万公斤;最多是1976年,122种163.96万公斤。1990年收购12.17万公斤。主要品种有:白芍、麦冬、山药、尾参、泽泻、香附、白前、土茯苓、枳壳、陈皮、黄栀子、金银花、生地等。
四、废旧物资回收
清代及民国时期,耒阳没有经营废旧物资的店铺。1952年基层供销合作社建立后,由采购门市部兼收废品,当时只收购废杂铜、废铅锡、废钢铁等少数品种,金额2万元。之后,收购量逐年上升,到1956年,回收物资达90个品种,县里由日杂公司兼营。1958年“大跃进”中,搞“大购大销”,见物就收,甚至行政命令,挨户收购,把一些有用器皿当废品收购,使收购金额急剧上升到110万元,为1957年27万元的4.1倍。以后,收购额一直下降。1975年收购33万元,较1957年增加22.2%,较1958年仍下降70%。70年代后,由于国家工业发展,废钢铁、废轮胎、造纸原料等收购量逐年增长。但杂铜、废铅锡等的回收均未超过1957年的水平。1981年1月,成立县废旧物资回收站,1984年改为物资金属回收利用公司。1986年收购废旧物资有作大类156个品种。是年,物资局也成立废旧金属回收公司。1988年收购金额125万元,1990年达250.63万元。
耒阳市部分年份主要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统计表
单位:万公斤
年份 |
棉花 |
烤烟 |
苎麻 |
黄花菜 |
莲子 |
山苍子油 |
柑桔 |
茶叶 |
中药材 |
1950 |
|
|
3.9 |
3.49 |
|
|
5.1 |
2.4 |
|
1955 |
0.06 |
|
10.9 |
14.13 |
4.35 |
|
5.4 |
15.7 |
38.53 |
1960 |
0.8 |
7.9 |
11.7 |
7.77 |
6.01 |
0.015 |
24.2 |
15.9 |
36.41 |
1965 |
26.5 |
43.6 |
5.0 |
6.53 |
2.70 |
0.13 |
67.9 |
13.9 |
35.15 |
1970 |
31.4 |
42.0 |
7.6 |
14.63 |
1.37 |
0.99 |
6.0 |
14 |
47.10 |
1975 |
41.8 |
112.7 |
6.0 |
8.76 |
0.605 |
3.18 |
4.5 |
15.5 |
120.16 |
1980 |
55.4 |
147.3 |
3.2 |
1.65 |
0.23 |
1.90 |
5.2 |
12.7 |
34.72 |
1985 |
12.8 |
65.1 |
3.3 |
5.16 |
0.49 |
0.09 |
7.5 |
5.1 |
33.38 |
1990 |
13.9 |
15.9 |
0.03 |
14.91 |
0.045 |
1.95 |
11.0 |
0.8 |
12.17 |
工业品采购
清代,耒阳采购的主要工业品是洋缎、洋绒、洋布、竹布之类“自汉口水运入境,在新城市、大别市、县城等处销行,每岁约万余疋”(刘奎编《耒阳县乡土志》)。此外还有绫、罗、绸、缎、毛毯等以及其它生活用品。民国时期,耒阳采购工业品的品种和数量均有所增加。主要商品多来自本省衡阳、湘潭、长沙,也有来自江浙和粤桂的。日用杂品除地方货源外,陶器从长沙铜管购进,瓷器从醴陵、景德镇购进。民国24年(1935),购进布匹、煤油、食盐、食糖、棉纱、肥皂、纸张、文具、火柴等总值164.6万元(法币)。
1954年,棉布、棉花统购统销后,县内销售的绸缎、尼绒、背心、棉毛衫、卫生衣裤、床单等纺品及五金百货、日用杂品、由县国营公司向一级站(省公司)、二级站(地公司)统一计划调拨,然后再分配给零企业,货源由营公司严格掌握。农村供销社工业品购进182万元(仅商业局、供水销社数据,下同),1978年达1061万元。1979年起,开放次小商品,后陆续开放主要商品,允许向厂家直接进货。1983年,供销合作社分别同23个省市400多家厂子建立业务联系,组织缝纫机、自行车、家用电器等适销商品,价值729万元。1984年,商业局成立工业品贸易中心,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综合贸易公司,专营纺织品、大小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等,打破条块分割,直接向工厂或产地进货。1985年工业品购进4605万元,1988年上升到7458万元,比1958年增长39.97倍,比1978年增长6倍多。1990年,市场疲软,进货额下降,当年全市工业品购进总额为6007.35万元,比1988年下降19.45%。
商品销售
生产次资料供应
农业生产资料
化肥 1952年,湖南省合作事业管理局拨给耒阳硫酸氩(现名硫酸铵)38.5吨,经过示范,受到农户欢迎。1954年销量为123吨,次年达532吨,逐步得到推广。1957年,开始推广和使用尿素、过磷酸钙,销售数量逐年增多。1961年销售各种化肥1435吨,平均每亩1.74公斤。60年代,以销售氮肥、磷肥为主。1970年销售化肥13349吨,亩均17.18公斤,1975年,钾肥销售逐年增多,氮肥、钾肥配合使用日趋合理。1979年销售化肥46960吨,其中氮肥25611吨、磷肥1272吨、其它87吨,亩均61.73公斤。1990年销售67707吨,亩均90.42公斤。
饼肥、绿肥 耒阳水田常施用饼肥。饼肥以茶饼、菜饼居多,大多自产自用,部分由市场调剂。1953年推广种植红、蓝花草籽作肥料,销售草籽种200公斤。1979年销售量达749.2吨,为历年最高数。草籽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种子紧缺,于是发动农民自繁自留为主,供销社组织调剂为辅。1983年后,稻田连作品类增多,草籽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当年调剂销售418.5吨,较上年减少26.1%。但饼肥供应逐年增加,1988年销售饼肥1410吨,比1979年增长3.06倍。1990年,化肥大量使用,饼肥、绿肥减少,当年只销售草籽149吨,饼肥 155.6吨。
农药、农药器基械 1954年,推广使用化学农药六六六粉、滴滴涕及部分农药械,销售农药4.5吨,农药械54部。1956年销售增加赛力散、西力生、砒霜铵等化学农药。1959年又增加敌百虫、鱼藤精、苏化203、乐果、4049、敌敌畏、抗菌利、五氧化钠等化学农药。1960年销售农药336.1吨、农药械3163部。1966年销售剧增,农药达720吨,药械5939部。不仅农药品种增多,功能也由除虫发展到治病、除草。1975年,农药销售品种52种。1976年,剔除一批药效低劣农药,还淘汰西力生、1059、苏化203等剧毒农药,品种减为31种。1980~1990年,农药逐渐向高含量、高效力、低毒性的新品种发展。农药械仍以背包与手提式喷雾器最多,占销售量的98%。
农副机具 1956年,推销双轮双铧犁782部,人力打稻机432部。后因双轮双铧犁笨重,不适合水田使用,停止销售。打稻机不适合高杆稻,一直销量不大。1958年,开始向农村销售碾米机。1968年,农村普遍种植粳稻,禾旱矮,脱粒困难,人力打稻机销售量增加。1969年,县插秧机厂创制的转达盘插秧机上市,但不适合水稻需要,中断销售。1970年打稻机销量增至6269部。1971~1980年,每年都稳定在1000部以上。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耕地承包到户后,打稻机销量又有增长,1982年3611部,1983年3111部,1985年后达到饱和状态,1987年仅销12部。1990年,销售各类农副机具629部。
耒阳市部分年份农业资料销售数量统计表
年份 |
化肥 |
农药 |
饼肥 |
草籽 |
地膜 |
农药械 |
农副机具 |
中、小农具 |
吨 |
吨 |
吨 |
吨 |
吨 |
部 |
部 |
百件 |
1852 |
38.5 |
|
605.9 |
|
|
|
|
|
1956 |
532 |
18.7 |
723.1 |
|
|
536 |
432 |
842 |
1960 |
1435 |
336.1 |
595.3 |
|
|
3163 |
|
6332 |
1965 |
6970 |
39.3 |
|
56.0 |
|
1998 |
4497 |
5927 |
1970 |
13349 |
1328.2 |
|
190.6 |
|
6519 |
8997 |
10171 |
1975 |
20646 |
2411.3 |
390.0 |
268.9 |
80.98 |
2654 |
2978 |
8445 |
1980 |
59359 |
1639.2 |
720.0 |
591.1 |
103.17 |
15524 |
2594 |
5607 |
1985 |
52165 |
1445.8 |
225.9 |
264.4 |
47.52 |
16277 |
1681 |
1525 |
1990 |
67707 |
41.9 |
155.6 |
149.0 |
53.70 |
11766 |
629 |
209 |
二、五金建材
清代及民国时期,官府和民间建房,都是土木结构,材料自备荒。1950~1960年,五金由百货公司兼营,其它建材还是自备料。1961年,成立县物资局,供应部分五金建材,年销售金额16.63万元。1963年耒阳大旱,到外省购进计划外五金建材20万元支援抗旱。60年代,县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年均100多吨,由县计委分配销售用户。1971年生产水泥6100吨,仍不能满足本地需要,所缺部分由计划部门下达供应指标,向外地调拨。1964~1977年期间,农业学大寨,先治坡(山坡)后治窝(建房),城乡兴建军住房少,红砖销售一直徘徊在400万块上下。1983年起,红砖销售突破1000万块。1984年,除销售计划部门下达的指标建材外,物资部门还可向产地、厂家直接订货,经营部份议价商品。1986年,物资局下设轻化建材公司,主要经营品种有玻璃、油毡、胶管、各种颜料、油漆、纯碱及其它化工制品。另外还有金属、物资、机电等公司,都在物资局统管下经营建材。1988年供应品种在1318种,销售金额1753万元。1990年销售金额1625.66万元,其中计划外销售1082万元,上交利税58.8万元。
耒阳市部分年份五金建材主要品种销售数量表
年份 |
钢材 |
生铁 |
有色金属 |
裸铝线 |
轴承 |
胶管 |
油毡 |
水泥 |
玻璃 |
红砖 |
吨 |
吨 |
吨 |
吨 |
套 |
米 |
卷 |
吨 |
标箱 |
万块 |
1961 |
162.6 |
88.56 |
1 |
|
91 |
|
|
662 |
|
|
1965 |
201.26 |
111.82 |
0.74 |
22.7 |
|
|
|
2290 |
264 |
304 |
1972 |
334.83 |
149.9 |
7.95 |
8.7 |
7711 |
|
1234 |
7325 |
1740 |
401 |
1975 |
901.87 |
780.89 |
7.94 |
16.26 |
8584 |
6715 |
1254 |
12091 |
338 |
427 |
1980 |
1755.73 |
331 |
9.91 |
54.16 |
23176 |
63481 |
3396 |
17242 |
2863 |
520 |
1984 |
2961.5 |
925.7 |
15.14 |
7.26 |
16691 |
14800 |
2848 |
15100 |
1967 |
903 |
1986 |
2802 |
673 |
29 |
64 |
16696 |
20456 |
1322 |
22400 |
2513 |
1016 |
1988 |
4247 |
375 |
11 |
46 |
21339 |
28260 |
3040 |
32150 |
3561 |
945 |
1990 |
3700 |
121 |
2 |
27 |
9820 |
19290 |
3013 |
25334 |
1834 |
374 |
三、油料供应
境内经营油料,始于1956年。是年,湖南省决定,境内油料由省石没油公司耒阳支公司统一经营,各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供应。1965年以后,随着汽车、拖拉机增多和水利设施的发展,油料销售逐年增多,汽油和柴油的比重提高。1970年销售2760吨,比1960年增长3倍。1980年销售量达7435吨,其中汽油1277吨、柴油983吨、润滑油358吨,分别占总数的17.2%、64.8%、13.2%、4.8%。1984年起,实行计内油料议价销售。1988年增加计划外油料议价销售。当年销8825吨,其中计内议油235吨、计外议价油1648吨分别占总数的2.66%、18.66%。1990年销售油料10806吨,其中汽油3258吨、柴油6202吨、煤油1143吨、润滑油203吨,分别占总数的30.1%、57.4%、10.6%、1.9%。
耒阳市部分油料分类销售数量统计表
单位:吨
年 份 |
汽 车 |
柴 油 |
煤 油 |
润滑油 |
小 计 |
1956 |
20 |
30 |
400 |
|
450 |
1960 |
80 |
100 |
500 |
10 |
600 |
1965 |
300 |
720 |
700 |
50 |
1770 |
1970 |
530 |
1300 |
800 |
130 |
2760 |
1975 |
950 |
2800 |
900 |
190 |
4840 |
1980 |
1277 |
4817 |
983 |
358 |
7435 |
1982 |
386 |
3610 |
957 |
132 |
5085 |
1984 |
1364 |
4608 |
1100 |
284 |
7356 |
1986 |
1659 |
4586 |
1089 |
253 |
7587 |
1988 |
3015 |
4485 |
1150 |
175 |
8825 |
1990 |
3258 |
6202 |
1143 |
203 |
10806 |
生活资料供应
工业品
棉布绸缎 清代,耒阳每年销洋绒、洋布、竹布约1万余匹,绫、罗、绸、缎销售量很少。销售自产土棉布约20万匹,夏布、土娟约 1.5万匹。民国时期,销售洋布、官布、竹布、市布数量增多,每年约10万匹,夏布、土绢减少,年销售量不过5000匹。土棉布转为自织自用,以北乡为最多,由乡民出售给布商,染成印花被后,再销往外地。50年代,耒阳棉布销量较大,绸缎销量还是不多。1952年销售量还是不多。1952年销售棉布276.9万米,1954年增到313.8万米。1954年实行棉布统销后,一直维持在300万米的水平。1960年新产品化纤布上市,但由于花色品种少,价格贵、销量有限,市场上仍以棉布供应为主。1961~1963年,由于国民经济发生困难,年销售棉布在100万米上下。70年代,棉布销售回升,绸缎销售开始增长。1972年,销售棉布达452.3万米,1973年销售绸缎6.87万米。1980年起,绸缎销售量开始下降,但其中绸缎被面仍持续上升。1983年,化纤布价格降低,它具有易洗、易干、耐磨、耐用、挺括等点,销售增加,棉布销售量大幅度下降,1987年只销售158.89万米。1990年销量上升到194.81万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