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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志(工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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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工业

    东汉建武年间(25-57),境内罗渡、上堡街等地乡民事股开采铁矿石,冶炼成铁。东汉元兴年间以后,耒阳的手工造纸作坊遍及上堡街、盐沙铺、陶洲市、平陵、导子洲等竹林山乡。宋代,首创缝纫针,远销两广、百越。清雍正九年(1731),西乡江山里乡民合股开罗锡矿,用土法炼锡。清道光25年(1845),私商李作选与永兴人毛瓜在县东导子洲开办铸锅厂。清宣统二年(1910),湖北汉冶萍公司在南京桥、诗礼垌(今仁义乡)、罗渡一带开办猛矿。民国时期,采矿、冶铸业已发展到全县。民国32年(1943),全县共有采矿场27个,冶铸厂(坊)15个,手工造纸人坊近100个,从业人员1266人。日军陷耒期间,工业遭受破坏,被迫停业。抗战胜利后,国防大学政府忙于发动内战,无力顾及经济建设,耒阳工业恢复缓慢民国38年(1949),全县仅有工业企业4个,年产值15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耒阳工业发展较快。1952年,工业总产值176万元,比1949年增加24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对私营工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全县有工业企业151个,完成产值616万元,比1949年增长3倍,比1952年增长2.5倍。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工业”,盲目发展,至年底,全县有工业企业872个,创产值2221万元。但产品质量差,成本高。从1961年起,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实行关、停、并、转,全县工业布局趋向合理,生产转向正常。至1965年,全县有工业企业120个,职工8715人,完成产值1805万元。与1958年比,企业数减少三分之二,产值减少三分之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部分国营工厂职工停工停产“闹革命”,工业生产受挫。集体所有制工厂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己“打米下锅”,生产转向正常。是年底,全县109个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966万元。1970年,新建了氮肥厂。原有工业企业也逐步恢复正常生产。1975年,全县工业企业完成产值5454万元,较1970年的3094万元增长76.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工业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并逐步推行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同时新建一批区、乡(镇)、村办工业企业。至1985年,全县共有工业企业212个,完成产值1.5627亿元,实现利税382万元。1990年,全市有乡镇以上工业企业267个,乡镇以下工业企业7054个,完成工业总产值3.9563亿元(内含煤炭工业产值1.2628亿元,电力工业产值1.0062亿元),较1980年增长2.46倍。其中全民所有制服业企业40个,完成工业产值勤2.2328亿元;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27个,完成产值6170万元;乡镇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1065亿元。拥有固定资产11.5255亿元。职工54206人,全员劳动生产率7299元,其中全民职工46336人,全员劳动生产率4819元。形成以机械、建材、化工、造纸、纺织、印刷、食品、酿造为主体的多门类工业结构。
   
第一章
 
经济成分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
 
    一、市直属工业
    1949年10月,耒阳县人民政府接管县城南外街私营大光明电厂,改为地方国营耒阳火电厂,成为第一个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1952年10月,建立耒阳县人民印刷厂。1956年,公私合营耒阳铸厂转为国营工业企业。1957年4月,先后建成县农具厂和染织厂。是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7个。1958-1959年,先后新建水泥厂、钢铁厂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8个。各行各业盲目发展,忽视工程配套。铁厂、矿灯厂、糖厂、农药厂等企业源材料供应不上,无法坚持正常生产。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八字方针”,关闭黄市铁厂、铅锌矿、矿灯厂、猛厂、糖厂、农药厂、钾钙肥厂、硫酸厂、玻璃厂、陶瓷厂等工业企业,停办县钢铁厂、上堡铁矿;水泥厂、红砖厂、平瓦厂3个厂合并为建筑材料厂,通用机械厂并入插秧机厂;被服厂、五金厂、皮革厂等8个厂由全民所有制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65年,全县有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8个,年创产值823.7万元,职工1685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864元。1966年7月,从插秧机厂分出40名工人兴建县农业机械厂。1969年,从建材厂分出部分工人恢复水泥厂。1970年,兴建县氮肥厂。1972年,建成县农机二厂。1973年,扩建插秧机厂。1975年,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工业企业的生产受挫,工业产值比1973年减少24%。1977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生产开始回升。是年,完成产值5110万元,其中县属2595万元。1980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工业企业的产、供、销结构发生变化,企业扩大自主权,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2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完成产值3568万元。1985年,为适应新形式下的生产经营方式,县农机一厂和农机二厂合并,组成县机械厂。1990年,市境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2.2328亿元,其中市属工业企业3857万元。硫铁矿、大理石矿、酒厂、化工厂、水泥厂、蔡伦造纸厂、建材厂、机械厂、印刷厂、插秧机厂、汽车修配厂、氮肥厂等14个市直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2925人,固定资产2785.1万元,完成产值297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
    
二、部门所属工业
    商业系统所属工业  1956年公私合营后,由4个私营酱园组建糕点厂和酱豉厂,规模很小。糕点厂3人,酱豉厂4人,资本不足200元。1958年,商业系统开展“大跃进”,办起225个工厂,有的厂只有3-5人,有的7-8人。1960年,粉丝厂、酒厂、糕点厂、酱豉厂合并成立联合加工厂,其余停办。1962年,联合加工厂分家,仍分为粉丝厂、酒厂、糕点厂、酱豉厂4个专业厂。1963年,酒厂移交给县轻工业局管辖。1969年,粉丝厂、糕点厂、酱豉厂联合组建成副食品加工厂。1972年,从副食品加工厂中析出一部分职工,另组建酱粉厂。1978年,省商业厅投资253.3万元,在灶市街京广铁路旁建成肉食冷冻加工厂。1981年后,食品工业列为国家优先发展项目,贷款和税收给予优惠和扶植,从而加快了耒阳食品工业的发展。1985年,全县食品工业的产品有广式腊肠、腊肉、松花皮蛋等10多个品种。商业系统所属4个工业企业创产值1887.71万元。在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上,耒阳的明牌广式腊肠、湘牌无铅松花皮蛋均获银质奖,万事好牌蛋奶酥饼干获铜质奖。葱油饼、蛋奶酥饼获湖南省1988年“芙蓉”奖和“湖南省优质产品奖”。1990年,商业系统有食品加工厂、酱粉厂、糖果饼干厂等3个工业企业,职工486人,年创产值2153万元,比1980年增长4倍,比1985年增长14%。
    粮食局所属工业  1950年,县粮食局在新市街办起新市米厂。1953年12月在县城办起北门米厂。1954年,接管县供销社在灶市和城关2个米厂,将城关米厂并入北门米厂,北门米厂更名为城关米厂。粮食品部门有米厂3个,职工53人,年产值233万元。1956年,公私合营城关面粉厂改为国营城关面粉厂。1959年,为解决里王庙煤矿3000余职工的粮食供应问题,粮食局在小水铺建成小水米厂。到1956年,粮食部六所属工业企业5个,职工111人,年产值620.4万元。1982年,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省、地、县三级粮食局共投资24万元,在县面粉厂旁建成饲料厂。1983年,在灶市建成面条糕点厂。到1990年,粮食局所属7个工业企业,有职工275人,年产值1215.67万元,上交利税124.78万元。市面粉厂除满足耒阳人民所需面粉加工外,还担负着衡阳市部分县、区的面粉加工任务。
   
三:部属、衡阳市属工业
    部属工业  1949年11月,铁道部广州铁路局在县南公平圩建成采石场,1969年5月搬迁至小水铺,更名为广州铁路局小水采石场,主要产品是道渣及片厂,除自用外,还供地方建筑用。1970年,铁道部在灶市铁花岭建成水泥厂,生产普通硅酸盐水呢。1987和1988年连续两年被子铁道评为质量先进单位。产品除自用外,少量销售地方。1990年,市内2个部属工业企业,共有职工432人,年产值207.72万元,上交利税26.4万元,拥有固定资产414.53。
衡阳市属工业  1970年,耒阳县钢铁厂划归郴州地区管辖,改名为郴州地区灶市钢铁厂。198年7月,灶市钢铁厂由郴州地区划归衡阳市管辖。到1990年,该厂拥有厂房和住宅建筑面积4.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61万元,职工959人。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一、市属工业
    1952年,县城个体染织业店联合组建成县染织厂,定为集体所有制工业。1955年,对个体手工业及私营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分行业组成缝纫、竹棕、五金、木器、衡器、皮革等集体工业企业92个,1957年增到134个,有职工2740人,创产值256.9万元。1958年,县属农村的集本工厂划归县轻工业局管辖,只留县城的竹棕厂、染织厂、木器厂、缝纫厂、五金厂、皮革厂等13个厂归县轻工业局管辖。1961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合并、裁减重复工业企业175个,1965年,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共有59个,职工2037人,年产值343.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559元。“文化大革命”中,县属集体工业精简,合并18个厂家。至1975年,县属集体工业企业有41个、职工2418人,产值79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922元。1976年,县轻工业局在农村集镇的30个集体工业企业划归县社队企业局管辖,县轻工业局只管辖城关、灶市两地的11个集体工业企业,划出后轻工业局系统的工业企业有职工1211人,产值416.4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438元。1980年,县属集体工业企业由11个增至18个,职工1455人,产值89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151元。1987年,棉麻纺织厂和服装厂划归经委管辖。县改市后,以城市为中心的工业生产发展较快,市属集体工业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36.8万元。1990年,市境直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产值6170万元,其中市属1871万元。市轻工业局管辖的集体工业企业有机械配件、五金家具、锻压、塑料、皮件、竹棕、雨伞、制鞋、铝制品、铸锅、玛钢、橡胶、阀门、车辆、制漆、钟表修理、制茶等17个厂,职工1072人,产值80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500元,较1985年提高21.9%。
   
二、部门所属工业
    供销社所属工业  1950~1951年,县供销社在城关、灶市两地开办3个大米加工厂,有时职工40人,产值56万元。1952年,接管私营力生染织厂,有职工29人,创产值2.5万元。1953年兴办县饼干厂,有职工40人。1954年,城关、灶市3个大米厂移交给县副食品公司后,县供销社职工李从兴创办颗料肥料厂,完成产值4万元。1958年3月,县供销社采购经理部在灶市建成植物油料厂,职工34人,因无原料,于1961年停办。1962年,颗粒肥料厂转交给县农科所后,县供销社改变办厂方向,派人帮助马水、夏塘、哲桥3个区供销社兴办食品加工厂,1965年帮助东湖、仁义两个区供销社和食杂果品公司办食品加工厂。1979年建成县供销社机修厂,1984年改为食品饮料厂。1990年,市供销社所属工业企业11个,职工136人,完成产值292万元,实现得润16.6万元。
    市教委所属工业  1958年,全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创办燃料、化肥、竹木加工等工厂558个,规模都很小,产值甚微。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时,全部停办。1973年,实行开门办学,全县中学和一部分小学又重新办起小工厂(车间)仅剩下4个,创产值9万元。1990年,市教委所属工业有印刷、电器、仪表、小五金等工厂(车间)6个,产值5.45万元。
   
三、乡镇工业
    1954年,耒阳县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搞副业的形式开办煤矿、联合加工厂、石灰厂、土硝厂等工业。1956年,乡村集镇的个体手工业者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按自愿互利的原则组成铁业、采矿、建材、电力、化工、陶瓷、食品、竹木、农机具修配等30多个六类,823个集体工业。是时,县属在乡镇集镇的手工业社(组)划归当地公社管辖。1959年,全县有社队企业1205个,从业人员13396人,公社设立工业交通部,管理社队企业。这段时间的社队企业是靠行政命令平调劳力、物资办起来的,有些项目脱离产率仅462元。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的指示精神,将队办的1016个企业停办,社办的189个企业解体合并为30个企业,复划归县手工业管理局管理,裕民、新华、宝华、利民、利群等社办的5个煤矿交给县社队煤矿管理委员会管理,社队集体工业企业被全部取消。
    1962年,导子、陶洲两个公社开办煤矿。1964年,大市公社办起了石灰厂,公平区办起了采石场。到1965年,全县有社办煤矿14个,大队煤矿27个,南阳、江头、龙塘、高炉、枫泉等公社还办起了建材、农机、农副产品加工等工厂。1969年,全县社队工业总产值达252万元。1970年,贯彻毛泽东主席1969年5月7日关于“公社农民以农为主,也要兼办工厂”的指示,全县各社队纷纷办起了“五·七”工厂。1973年,社队工业的发展形成高潮,社队工业企业猛增至660个,从业人员7025人,完成产值609万元。1975年,成立耒阳县社队企业局,加强对社队工业的领导。社队工业的职工“亦工亦农”,“队来队去”,报酬实行“劳动在厂(场),分配在队,工分补贴”的办法。用这种办法办工业企业,缩小了务工务农社员收入的差别,又为集体积蓄了资金,但挫伤出租车工社员的生产积极性。1978年,贯彻落实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后,实行“低税免税”政策,动员省、地、县属24家工业企业支援社队工业,县水泥厂帮助公平公社建成社办水泥厂,其它国营工业企业先后帮助各公社建成机修厂、建材厂、酿造厂等。1979年,全县社队工业总收入387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023元,比1973年分别增长工5.36倍、53%。
    1981年,执行国务院《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若干规定》后,至1983年,全县共减少社队工业企业767个,精减人业人员12262人,但企业总收入仍保持1979年的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上升到1510元,较1979年提高47.6%。固定资产增加了100万元。
    1984年,农村经济进一步开放、搞活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乡镇工业企业实行乡镇办、村办、组办、联户办和个人办,五个轮子一齐转。1985年,全县共有乡镇工业企业3160个(其中村以下工业企业2461个),从业人员12489人,完成产值179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442元,比1983年下降4.5%。1990年,全市乡镇工业企业7237个,共有从业人员46516人,完成产值勤4174万元,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15.2%,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2%,利润1497万元。
   
第三节  公私合营工业
    民国时期,耒阳城厢镇、灶市街、新市街、淝江口、夏塘、大河滩、大陂市、黄泥江、陶洲等沿河口岸私人手工业比较发达,有店坊276户,从业人员约1000人。
    1950年11月,县人民政府接管私人合资的振兴煤矿,转为公社合营企业,派出公方代表驻矿。1954年,上架桥的南基、新市街的恒源、导子洲的复和、灶市街的立功等营锅厂转为公私合营,改名为耒阳铸厂。1956年元月,县人民委员会成立“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五人领导小组”。根据“通过安排生产,按行业归口,逐步进行改造”的方针,对全县私营工业采取“带、联、并、转”等方法,鼓励联营合并,私私合并,为公私合营创造条件。年底,城关镇有缝纫、木器、竹器、绸布、印染、铸造、皮革等13个行业实行全行公私合营。烧碱厂、面粉加工厂、建新印刷厂、大中染织厂以及夏塘、陶洲、竹市3个煤矿也实行公私合营。夏塘的鼎丰锅厂合营并入耒阳铸厂。新市街、大河滩、灶市街、淝江口、黄泥江、大陂市等集镇的手工业店坊,合营组成手工业合作社(组)。全县共有公私合营厂(社)14个,从业人员685人。1958年,公私合营后的厂,一部分转为国营厂、矿,一部分转为集体厂、社。私方人员都转为国家和集体工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公私合营工业企业不复存在。
   
第四节  个体工业
    清代和民国期间,耒阳的个体工业主要经营竹、木、铁、铜、锡器加工,以及织布、印染、纺纱、缝纫、弹花、制伞、制鞋、酿造等项目,多是一家一户,手工操作。少数联产合股经营,规模很小。1949年9月,全县有个体手工业店坊250个,从业人员563人,资本额33200元(银元)。
    1950年,县政府设工商科兼管个体工业。是年调查,全县有手工业店家276个。1955年1月,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3月,全县手工业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8个,手工业生产供销社7个,手工业供销生产小组26个,共有从业人员870人。1956年后,农村驻队仍有亦工亦农的季节性个体手工业者,经生产队允许,农闲季节上门加工竹木、铜、铁、锡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允许私人开店办厂,个体工业发展较快。1980年办理从事个体工业营业执照的只有13户。1985年发展到488户,从业人员922人,年产值216万元。1990年进一步发展,个体工业有建筑、建材、铸造、化工轻纺、服装、鞋帽、小五金、农机具、食品、印刷、采矿、冶炼、竹木加工等近20个门类,100多个项目,5845户个体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3342人,自有资金871.3万元,年产值达6891万元(含个体煤矿工业产值)。

耒阳市1949—1990年部分年份工业企业情况

年份
企业
职工
全员劳动
生产率
工业产值
利润
税金
固定资产
产   值
万         元
 
1949
4
2204
690
152
 
 
 
1952
4
2772
635
176
 
 
 
1957
151
4136
1489
616
 
 
 
1960
208
19397
1380
2676
 
 
 
1962
253
13101
536
702
 
 
 
1965
120
8715
2071
1805
 
 
 
1966
109
7955
2471
1966
 
 
 
1970
167
11064
2796
3094
 
 
 
1978
284
38440
2161
8308
 
 
 
1980
282
42312
2699
11421
-1813
525
27293
1981
235
44698
2498
11734
-2065
776
29275
1982
228
43362
2873
12456
-1384
292
30115
1983
248
44270
2978
13183
-1687
646
35527
1984
258
44262
3408
15083
-1229
617
36700
1985
212
43624
3582
15627
-309
691
42041
1986
222
47905
4286
20534
-1274
729
42586
1987
264
49454
4600
22750
-2273
799
48105
1988
256
54851
5538
30375
-2363
1336
81098
1989
259
51970
6592
34257
-10238
1581
99854
1990
267
54206
7299
39563
-24083
4032
115255

说明:企业、职工数未含农村、村办、城乡合营及个体的企业、职工。
 
耒阳市1949-1990年部分年份工业产值结构表
 
单位:万元
年份
工  业
总产值
按经济性质分
按轻重工业分
全民所有制
工      业
集体所有制
工     业
私营工业
轻工业
重工业
产值
占总产值%
产值
占总产值%
产值
占总产值%
产值
占总产值%
产值
占总产值%
1949
152
0.28
0.2
 
 
151.72
99.8
133
87.5
19
12.5
1952
176
75
42.61
2
1.14
99.00
56.25
104
59.1
72
40.9
1957
616
300
48.7
257
41.72
59.00
9.58
432
70.00
184
30.00
1960
2676
1842
68.83
834
31.17
 
 
1397
52.2
1279
47.8
1962
702
364
51.85
338
48.15
 
 
224
32.00
478
68.00
1965
1805
1380
76.45
425
23.55
 
 
645
35.7
1160
64.3
1966
1966
1496
76.00
470
24.00
 
 
787
40.00
1179
60.00
1970
3094
2340
75.63
754
24.37
 
 
1406
45.4
1688
54.6
1972
5028
3703
74.00
1325
26.00
 
 
1797
36.00
3231
64.00
1975
5454
491
75.01
1363
24.99
 
 
2006
37.0
3448
63.00
1976
5348
4076
76.00
1272
24.00
 
 
1582
30.00
3766
70.00
1978
8308
6002
72.24
2306
27.76
 
 
1970
24.00
6338
76.00
1980
11421
4359
64.43
2303
20.17
1759
15.4
2790
24.0
8631
76.00
1982
12456
6445
51.74
2359
18.94
3652
29.32
3181
26.00
10985
73.00
1984
15083
6762
44.83
2811
18.64
5510
36.53
4098
27.00
10985
73.00
1986
20534
11762
57.0
3622
17.9
5150
25.1
5014
24.00
15520
76.00
1987
22750
12558
55.0
4382
19.47
5810
25.53
6457
28.00
16293
72.00
1988
30375
15797
52.00
5808
19.13
8770
28.87
7282
24.00
23093
76.00
1989
34257
17109
50.00
6496
19.00
10652
31.00
7166
21.00
27091
79.00
1990
39563
22328
56.0
6170
16.04
11065
27.96
5511
14.00
34052
86.00
   
第二章
   
工业门类
   
第一节   冶金工业
   
一、采矿工业
    耒阳境内矿藏丰富,采矿业历史悠久。清雍正九年(1731),县西南江山里开办锡矿,后发展到罗渡、上堡一带。清宣统二年(1909),湖北汉治萍公司在本市西乡的诗礼垌、南京桥等地开办锰矿,最高年产1.4万吨。民国2年(1913),乡民郑国春、郑如春兄弟与长沙尉华公司联营在罗渡开办锡矿。民国5年(1916),小水镇一带也开办锰矿。民国19年(1930),永兴人刘君祥在严冲开办铁矿,土法开采,产量甚微。民国33年(1944)日军侵占耒是后,均被迫停业。抗战胜利后,只恢复振兴,八十担几个煤矿
    新中国建立后,耒阳采矿业逐渐得到恢复。1952年,小水界冲村民开采锰矿石,年产优质化工猛60吨。1956年,仁义渡江村地方国营耒阳县猛矿开办,隶属于县工业科。1958年大办钢铁,开办张坪、通林、小水、里王庙、资家冲、上堡等铁矿。同年6月,耒阳猛矿扩大为耒阳县有色金属矿,设上堡工区生产磺矿石,仁义工区生产猛矿石,和平工区生产铅锌矿石。因地域分散,交通困难,管理不便等原因,3个工区于1959年9月分别独立为县磺矿、猛矿、铅锌矿。1959-1960年,生产硫铁矿石2821.7吨,猛矿石3218.5吨,铁矿石4218.6吨,铅锌矿石987.6吨。1962年,因管理不善及矿井穿水,猛矿和铅锌矿停办。上堡铁矿与磺矿合并更名为上堡硫铁矿。锰矿停办后,矿区农民仍用土法采挖猛矿石。1966年2月成立耒阳县矿产品公司,在仁义、集贤、竹市、马水、洲陂、公平等地设点收购猛矿石,当年收购5838吨,产值45.54万元。次年增设小水、南京、芭蕉、白沙、上堡5个收购点。1970年收购猛矿石2.65万吨,产值14.72万元,较1966年增长2.23倍。1980年后,经济体制改革,采矿业迅速发展,有采矿矿场65个,产值328万元。1981年,上堡铁矿转产大理石、白石米和水磨石,当年生产1480吨。1983年,上堡铁矿改名为耒阳大理石厂。1985年1月开始人工开采大理石荒料,次年开始大理石板材加工。1990年,市境采矿产值1.3544亿元,其中煤炭产值1.2628亿元。全市乡镇村组个体办的采矿户130多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创产值3000多万元。品种有铁、锰、铅锌、锡、锑、钨、大理石等。大理石厂生产大理石荒料1000立方米,板材4万平方米。
   
二、冶炼工业
    耒阳冶炼工业主要是炼铁,始于东汉建武年间。民国初年,上堡、东湖两地建有炼铁厂。民国15年,年生产铁12吨。民国21年,相继办起了小田冲、黄泥江、清水铺、石柱下、彭家桐、清水堰、灶市、淝江等炼铁厂,年产生铁70余吨,较民国15年增长5倍。民国21年《湖南矿业》记载:“耒水河中沙滩,每年亦产铁子二十余吨。秋冬水涸,乡民即淘沙取铁为主,日常达百数十人,各获三百至四百斤交与石柱下、黄泥江的鸿兴、鸿发两家炼铁厂,均从铁沙中炼生铁板供永兴、耒阳等地的铸锅厂铸造锅镬、农器之用。”日军侵占耒阳后,各炼铁厂均被迫停业。
    1958年5月,县委决定建立耒阳县钢铁厂。8月18日将耒阳铸厂并入钢铁厂。同年秋,群众性的大炼钢铁运动遍及全县。10月底止,全县共建成大小炼铁厂452个,土炼铁炉2437个,土高炉5个。因盲目发展,既缺材材料,又缺技术,到1959年春,只保留县钢铁厂一家,其余停办。1960年,县财政向县钢铁厂投资166.87万元,建红旗3号炼焦炉2座,55立方米高炉和28立方米高炉各1座,还建一批炉子,总容量121立方米,产铁2.74万吨,完成产值408.6万元。1961年实行调整,钢铁厂因煤、铁矿石等原料不足而停止炼铁,恢复生产铁锅和鼎锅。1966年,县委决定恢复钢铁厂的冶炼生产,但生产规模缩小,仅用28立方米和55立方米两座高炉冶炼优质铁锭。1970年4月22日,县钢铁厂交给郴州地区管辖,改名为灶市钢铁厂。是年完成产值109.2万元。1971年,上堡公社自办炼铁厂,生产白口和灰口生铁。1972年改为县、社合办企业。1973年因鼎峰坳铁矿资源枯竭,炼铁厂停办。1983年7月灶市钢铁厂由郴州地区划归衡阳市管辖,更名为衡阳市灶市钢铁厂。1990年,该厂完成值1441万元。
   
第二节  机械工业
   
一、农机制造
    1952年,宁乡籍铜匠万盛和县人孙善长、阳美连等6人集资购买车床,在县城东门河边开办利农铁工店,生产农具。1953年,利农铁工店转为城关铁器生产小组。1955年更名为耒阳城关铁器生产合作社,有职工15人。1956年3月,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耒阳县农具厂,职工增加到142人,添置了皮带车床、钻床、电焊机等机械设备,开始生产电动鼓风机、红薯磨粉机等机械产品,当年生产各种农机具8.21万件。1959年1月,农具厂改名为耒阳到通用机械厂。同年,永济乡木工刘镇南在肥田公社农具厂研制成国内第一台滚动式直插铁木结构畜力插秧机,改进后定名为“肥田转盘式插秧机”,送省展览,受到省委领导及专家的肯定的赞赏。1959年,刘镇南调至县通用机构厂专门研制、改进插秧机。1960年经16次试制、改进后,定为名6016型插秧机。1961年,国家机械部拨款50万元,省政府拨款20万元,从通用机械厂调职工200人在县城南门外兴建插秧机厂,是年生产钢制结构的插秧机30台。1963年,通用机械厂并入插秧机厂。1966年7月,从插秧机厂分出40名工人在原通用机械厂厂址兴建县农机厂,主要生产农机县。1972年,建成以修配农用机构为主的县农机二厂。1975年,县插秧机厂生产插秧机1454台,农机厂及农机二厂生产湘郴—165型油料粉碎机、喷雾器等农机具30.48万件,全行业完成产值302.37万元,较1965年增长8倍。1978年后,乡镇兴国了一批机构厂。1980年,全市有农机工业企业73个,年产值达573.4万元。经济体制改革使农业生产结构发生变化,机械工业以生产中小型农机具和修理农机具为主。1985年,县农机一厂和农机二厂合并,改名为耒阳县机械厂。1990年,全市共有农机工业企业29个,职工1236人,完成产值1337万元较1980年增长1倍多。
   
二、金属加工
    铸锅  清道光二十年(1845),永兴人毛瓜与县人李作选合伙在导子办起铸锅厂。光绪年间,导子有7个铸锅厂,从业63人。其铁锅厚薄均匀,光滑美观,耐炸不破,享有盛誉。民国初年,竹塔市、东湖、上架桥、新市街、夏塘、白沙、大河难、浔江、公平圩、灶市街、高炉、芭蕉等地办起16家铸锅厂,从业人员120人,拥有资金3200元(银元),年产铁锅12万口。民国33年(1944)日军陷耒,白沙、大河滩、高炉、芭蕉等锅厂相继倒闭,其它锅厂由四季生产改为冬春两季生产。1949年末,尚存锅厂10家,年产量约7万口,为民国初年的58.3%。1954年,灶市、新市、导子、上架等锅厂组成公私合营的耒阳铸厂,设上架、新市、导子3个分厂,生产铁锅14万口。1958年,把耒阳铸厂扩建为县钢铁厂,乡村的铸锅厂也投入大炼钢运动,当年铁锅产量降至5000余口。1960年冬,公共食堂停办,铁锅供应紧张,各地手工铸锅厂得以恢复。1962年,全县有锅厂5个,共生产铁锅7.12万口。“文化大革命”中,各锅厂与当地铁、木业社合并为农具厂,铁锅产量逐年减少,1970年产铁锅2.25万口,为1965年的31.6%。铝、锑、铜等金属炊具的上市,铁锅需求量不断减少。1990年,全市有锅厂3个,从业119人,完成产值30.4万元。
    铁器加工  清代及民国期间,农民耕作农具耙、镢、锄等都是铁器店加工的,铁器加工业很发达。县内各圩镇都设有铁匠铺。民国17年,全县铁器加工店铺近200家,多为兄弟、父子合伙营业。盐沙铺、东山堰(今南阳乡)打铁的铁器,锻造、淬砺工艺精湛,闻名湖南各地。1949年,全县共有铁器加工厂生产店铺220个,从业525人。1952年,县城的铁器、铜器、白铁行业的手工业者合股成立利农和群农铁工厂,生产铁器制品。1953年5月,合并为城关镇铁器生产小组,1955年转为铁器生产合作社。1956年,全县组织铁器生产合作社22个,有社员560人,加工铁制品7.8万余件。1958年,农村的铁器社都并入当地的竹、木业社,划归人民公社管理。1961年,恢复手工业管理体制,铁器加工行业成立47个社(组),有职工817人,共加工铁制品11.78件,较1956年增长1.6倍。1962年,全县有铁器生产合作社17个,职工566人,生产各种铁制品19万件。1965年,先后新建了县轻工机械厂、县阀门厂、县五金车辆厂等铁器加工企业。“文化大革命”期间,乡村铁器生产合作社都并入所在区的农具厂。1980年,县轻工业局所属的6个铁器加工企业,从事季节性加工生产。1990年,全市共有集体所有制铁器加工企业18个,其中市属6个,区乡属12个,产值968万元。个体铁业店近100个。
    铜、锡加工  清代和民国时期,县境西、北乡铜、锡器加工的能工巧匠多,每年的农闲季节,肩挑工具,走乡串村上门加工铜壶、锡壶、铜锁、铜脸盆、铜烛台、铜制乐器、铜制果盆等日用器皿及家具饰件。1949年,全县有铜、锡器加工个体户61户,从业人员130人。1950年,县城有5户从事铜、锡器加工的手工业作坊。1956年5户作坊分别加入城关铁器生产合作社和五金社。60年代,由于白铁制品及铝制品大量上市,铜、锡原料紧缺,铜、锡器制品被淘汰,铜、锡加工匠人先后改行。80年代后期,又见少量的铜制乐器和铜制家具饰件上市。
    银器加工  加工银质装饰品,旧称“银楼”或“首饰业”。民国18年(1929),全县有首饰业6家,从业人员30人,资本2330元(银元)。民国28年(1939),湖南省政府播迁耒阳,首饰加工店(铺)增至12家,从业人员40余人,主要加工戒指、耳环、项链、簪子、手镯、项圈、银锁等产品。日军侵占耒阳期间,各店铺均被迫停业。民国34年(1945)冬,鸿升、永和、隆昌3家店铺恢复开业。民国38年,3家老板听信谣言,相继逃出县外。1950年,县城老艺人谭振湘开办“宝华”银器证章店,从业3人。后由于金银统归国库,银器加工业于1956年歇业。80年代末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年轻姑娘开始着耳环、戴戒了,使银器加工业又在城乡逐渐恢复。但数量很少。
    铸铝  1965年,灶市铸锅社职工周松德运用铸铁锅的原理,以废铝为原料,经多次试验,铸出第一只铝锅,填补了湖南省一项空白。次年,开始来料加工铸铝制品,主要产品有铝钢、铝桶、铝壶、铝盆等20个品种,仍是接收来料加工。1970年成立铝制品生产车间,铸铝名3000余只,创产值3.2万元。1982年,建立铝制品厂,有职工24人,完成产值8.54万元。1983年后,该厂扩大生产能力,新建生产、营业、仓库、办公等场地。1985年,生产铝制品29.02吨,产值12.5万元。1990年,铝制品厂有固定资产51万元,职工28人,产值12.8万元,产铝锅7400只,产品供不应求。
 
第三节  建材工业
   
一、水泥
    1958年5月,耒阳县水泥厂建成投产,次年水泥318吨,产值16.2万元。1970年,广州铁路局在县境灶市建成铁路水泥厂。1975年,全县有水泥厂2个,职工216人,产水泥154万吨,产值74.04万元。1976年公平公社水泥厂建成投产。1978年后,江头、三架、高炉、浔江4个公社水泥厂又相继建成投产。1980年,全县共有水泥厂6个,产水泥2.67万吨,其中县水泥厂1.7万吨,共完成产值231.28万元,较1975年增长2倍多。1984年,灶市钢铁厂办水泥厂建成投产。1990年,全市有水泥厂7个,从业人员1087人,生产水泥8.45万吨,产值897.97万元,较1980年增长1.6倍。
   
二、砖瓦
    市内民间烧制砖瓦历史悠久,多是用薪柴烧制青砖青瓦,自制自用。1955年元月,县民政科担保接这了衡阳县15名职工组建成工联砖瓦厂,1956年转为耒阳建筑工程合作社砖瓦三,时有职工150人。1958年,又转为地方国营耒阳县砖瓦玫。同年接收郴县专署在三架建的平瓦厂。县砖瓦厂设灶市、三架、遥田3个生产工区,1965年产红砖491万块,瓦20.62万块,完成产值11.18万元,较1958年增长2.3倍。是时,一些公社、大队也办起了砖瓦厂。1979年,有砖瓦厂137个,产砖7889万块。1990年,全市共有大小砖瓦厂598个,产值762.12万元。
   
三、石灰
    烧制石灰历来为耒阳民间一种季节性副业。从县境内发掘的古汉墓及现存的汉代古建筑中可以看到,汉代耒阳已会烧制石灰。据史载,唐代贞观年间,乡民普遍用石灰建造房屋和施于农田作肥料。清代和民国期间,石灰业较为兴盛。民国32年(1943),全县共有石灰窑300余座,所有石灰自给有余,销售衡阳县南乡(今衡南)等地。新中国建立后,石灰业发展更快,乡镇村组石灰窑遍布各地。1990年,全市有常年性石灰厂324个,从业1520人,产量134.13万吨,产值652.65万元。所产石灰除满足市内所需外,还销往邻近各县市。
 
四、大理石
    耒阳大理石资源丰富,产于导子、上堡两地,贮量达4220万立方米。该产品色质多为蛋青色和白色,质纯、坚硬、岩性稳定,加工的建筑材料细腻光滑,润似羊脂,曾为北京人民大会堂、人民英雄纪念碑和武汉黄鹤楼提供优质高档建筑材料。1981年,上堡铁矿转产大理石,1983年改名县大理石厂。1984年,导子乡自筹资金11万元,建成乡大理石厂。1990年,全市共生产大理石荒料1800立方米,板材8077立方米,石米9500吨,产值147.5万元,实现利税28.6万元。其中市大理石厂生产荒料1500立方米,板材6077平方米,石米4344吨,产值132.3万元。

第四节  化学工业
     民国时期,耒阳民间已用陈旧土砖、土墙熬制土硝,产量甚少,自制自用。1950年,双峰县人谢星顺、谢家礼兄弟在城南牌楼下开办集新一硝厂,湘潭人张荣祝在聂家洲开办耒联硝厂,王兼营、朱华堂在城北三眼井开办胜利硝厂。1956年,3家私营硝厂合开成立公私合营耒阳县炼硝厂,有职工25人。1957年,为支援桂阳、嘉禾等地的公路建设,生产黑色炸药200余吨,产值10.26万元。1958年,硝厂转为国营企业,易名为耒阳县化工厂。次年,又开办石壁万钾肥厂、西湖亭硫酸厂、金盆塘农药厂。1960年,县化工厂有职工486人,产品有硝酸钾、碳酸钾、硫酸纳、硫酸、过磷酸钙、雷管、炸药、油墨、墨法、粉笔、肥皂、电池等10多个品种,产值40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被评为湖南省“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而奋斗的红旗单位”,次年又获化工部“完成任务先进单位”奖。1962年,化工厂停办,其机构转为合作工厂,仅留12人生产土硝、鞭炮等,其余人员除少数调往其它厂矿外,大部分下放农村。同年10月恢复化工厂,年底交给郴州地区,更中为郴州地区化工厂。不到半年因管理不善亏损太大,又退给县办,更名为耒阳县化工厂。1965年,产值仅11.58万元,为1959年的28.95%。1970年,建成县氮肥厂,次年产碳酸氢铵2422吨。1973年,省、地、县三级共为氮肥厂投资309万元用以扩建和改造,使合成氨年生产能力提高到6000吨。1975年,全县化工行业完成产值255.93万元。1979-1984年,兴建乡镇电石厂3个。此后,还兴办了金属砷厂、亚砒酸厂、氧化锌厂、钛白粉厂、纯碱厂、碳素厂等化工企业。1984年后,县氮肥厂又经过几次改造,形成年产合成氨能力1.5万吨,为全市化工行业的骨干企业。1990年底,全市共有化工企业22个,从业人员2743人,完成产值1955万元,较1975年增长6.7倍,产品达20余种。金属砷厂生产的亚砒酸179吨供外贸出口,创外汇46万元。
 
 
 
第五节  造纸  印刷
一、造纸
    东汉和帝元兴年(105),县人蔡伦发明造纸术。县内乡民利用造纸技术造纸,历代相传。盛产楠竹的上堡、陶洲、盐沙、三都等地手工造纸作坊最多,每个作坊多的10余人,少的2至3人。产品有包皮纸、烧纸、皮纸、湘薄纸、五色纸等土纸。每90张为一刀,360刀为一担,以担销售。清光绪三十二年《耒阳县乡土志》载:“土纸在本境销行每岁约三千余担,陆运出境至涟洲、郴州、桂阳州、坪石等处销行,每岁七千余担;水运出境至衡州、湘潭、长沙、汉口等处销行,每岁一万余担。”民国29年(1940),湖南省建设厅在大河滩狮子岭建耒阳造纸厂,日产纸300余令,所盈利7400元(银元)。民国31年(1942)9月,私商数人在县城南门外九眼塘开办湘南造纸厂,利用土产物料、废纸等作原料造纸。日军侵入耒阳后,县内造纸厂及大部分造纸作坊停办。战后,陆续恢复。1949年,全县有手工造纸作坊335个。1953年全县产土纸2500担。1955年达4700担。1958年4月,县政府投资5万元在灶市建耒阳县造纸厂,当年产有光纸31.65吨,完成产值1.03万元。此后,造纸不断扩建和改进,产量也不断提高。1965年,扩建日产10吨的白版纸机一台,产纸440吨,完成产值41.8万元。1970年产氏960吨。产值97.57万元,较1965年增长1.3倍。1982年5月,耒阳县造纸厂改名为“蔡伦造纸厂”。1985年产纸4109吨,完成产值443万元,较1985年增加58%。“蔡池牌”白版纸被评为湖南省第一名,全国第二名。同年“蔡池牌”白版纸出口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200吨。
二、印刷
    民国时期,耒阳印刷业与书店(局)合在一起,称书局。民国初年建立文华和文光书局,尔后又建立文章书局。民国12年(1923)开设松记书局,民国19年(1930)开办广艺书局。此后,相继建立文星、广益书局。这些书局都是私人独资或合资开办,使用石印和木印。民国28年(1939),长沙的正文、新华、大中、省制图处4个印刷所随省政府搬来耒阳。这些印刷所均使用机印。是年,全县有12个印刷单位。日军侵耒后,因战争及原料、资金等困难信业的6个,迁往衡阳的6个。新中国建立后,中共耒阳地下组织创办立文书局,仅存90天,就被当时的县政府查封。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政府印刷班。夏塘、新市私人印刷店两个,均使用石印。1952年,县政府印刷班扩建为耒阳人民印刷厂,有职工12人,印刷学生作业本、练习簿及表格、文件等。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中,夏良、新市印刷加入印染社,成为集体企业。1957年,人民印刷厂使用机器印刷,业务不断扩大,同年完成产值15.37万元。1957年,人民印刷厂使用机器印刷,业务不断扩大。1962年《耒阳报》停刊后,复名为耒阳县人民印刷厂,划归轻工业局管辖。1965年,有职工54人,产值41.9万元,较1957年增长1.7倍。“文化大革命”中,部分工人停工停产“闹革命”,生产不正常。1969年恢复正常生产,1970年完成产值49.83万元。1980年因《耒阳报》复刊,印刷厂划归县委宣传部管辖,是年完成产值65.07万元。1984年该厂又划归县轻工业局管辖。1986年,该厂经技术改造增加一条彩色印刷生产线。1989年,市政府对印刷业进行整顿,对合格者发给营业执照。1990年,全市印刷行业有全民所有制3个,从业239人,产值151.5万元,较1980年增长1倍多;乡镇及部门印刷厂10个,个体印刷厂8个,从业157人,产值56.6万元。
第六节  纺织  服装  皮革
一、纺织
    耒阳纺织业历史悠久,北乡盛产“土棉布”和“麻布”。东汉建武年产,桂阳郡守卫飒在县境教民种桑拓宣,劝民养蚕织丰。 民国17年(1928),县城有福利祥、万家春等织弹花业厂(场)46家,职工220人,资本额1.27万元(银元)。民国24年(1935),县城纺织厂(场)用纱 30.5万件,出布1200万米,产值1.4万元(银元)。民国32年(1943),在县城圣庙巷9号开办一家拥有50万元(银元)资本的私营棉织厂,年产磅布、土棉布、花格子布等6000匹。
    1953年,城关、灶市、新市、夏塘等集镇压个体染织店40个,从业130人,资本13.94万元。合资染织厂有力生、新民两家,职工34人,资本3600元。独资染织厂有星光、大中、裕康、自力家,职工185人,资金8500元。1956年3月,实行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灶市、新市、夏塘的个体染织占组成集体性质的印染社。县城的大中、裕康、自力3家染织厂合并实行公私合营,成立耒阳染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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